涟水县人民医院原二门诊二楼18号门面房屋公开出租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06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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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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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原二门诊二楼18号门面房屋公开出租招租公告
挂牌价 10,200 元/年
保证金 2,000元
租赁期限3年,租赁期限:2026年7月20日至2029年7月19日
租赁面积32.00m2
承租押金2000元
租金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清
报名开始时间:2026-05-07 08:3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6-05-19 17:30:00 标书代写

项目名称 ****原二门诊二楼18号门面房屋公开出租招租公告 项目编号 ****
挂牌起始日期 2026-05-07 08:3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6-05-19 17:30:0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
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发布公告。

标的
概况
标的
房产坐落 原二门诊二楼18号门面,位于**县渠北西路
基本属性 房产类型 商铺 所在层数
租赁面积(m2) 32.00 租赁期限 3年,租赁期限:2026年7月20日至2029年7月19日
装修期限
房屋现状 出租情况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其它情况
承租押金(元) 2000元
挂牌价格 10200.00元/1年
数量 1年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

租金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清
租金递增方式:

承租资格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须提供的申请材料(所有资料上传至报名系统资审材料中):
(一)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应提供:
1、身份证(复印件)。
(二)意向承租方为法人应提供: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意向承租方为非法人组织应提供:
1、非法人组织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上述所有材料原件、复印件(单位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须签字按手印)。

标的交割

承租方在签订合同并支付三年租金及押金后 7个工作日内,出租方交付标的房屋钥匙。双方现场签署房屋交接确认书,确认房屋现状及附属设施清单。房屋交付后,其使用权、管理责任及日常费用(如水、电、物业费)由承租方承担。

交易
指南
竞价提示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时间:报名期间工作日时间段
联系人:李闯
联系方式:180****1862
地点: **县渠北西路
竞价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6-05-19 17:30:00
报名手续 意向竞买人应在报名截止日前完成e交易平台注册、报名,并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根据项目公告提示完成保证金支付。(如支付方式为钱包支付,意向竞买人需先完成对钱包的资金充值。钱包资****银行系统推送时间为准,晚于银行资金实际到账时间。为保障取得竞买人资格,请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提前24小****银行账户完成资金充值。)标书代写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金额(元) 2000.00
2.时间 2026-05-19 17:30:00前
3.退还 成交后【成交竞买人】保证金将自动转为服务费(如有剩余,成交后承租方保证金15个工作日内退还),其他竞租方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退还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竞价阶梯(元) 10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6-05-21 09:00:00至2026-05-21 09:2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30
服务费 成交竞买方需在资产交割前向e交易平台缴纳平台服务费(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0.5%收取,最低收取100.0元)
成交后【成交竞买人】保证金将自动转为服务费,不足部分需要补足
成交尾款 意向承租方如被最终确定为承租方,交易保证金一部分转作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在交接完毕后无息退还,待出租方与承租方交接完毕、且承租方根据系统提示将成交尾款划转至交易平台电子钱包并缴纳完成剩余交易价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交易平台将交易价款支付至出租方账户;出租不成的,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不含竞价当日)全额无息退还。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特别
告知
1、本次竞价无优先承租权;
2、本次项目出租为现状整体出租,不额外增加附属设施设备;
3、本次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和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承租方参加竞租;
4、在租赁期间,水电等与经营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不得拖欠,如有拖欠,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5、履约保证金:人民币0.2万元。承租方在签定合同前须向出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0.2万元。合同终止时,待出租方验收出租房屋完毕后,如无任何破坏建筑及附属设施、无违约违规行为,且承租方结清所有费用后,退还承租方。
6、本次出租标的业态不得从事电焊加工、丧葬用品及医、药经营活动;不得从事违法活动;不允许经营餐饮服务,不得影响环境及上层住户休息;
7、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场展示为准,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8、意向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9、承租方应保证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因提供虚假材料导致出租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承租方还应承担给出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0、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决定之前,应仔细了解出租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及租赁合同样本中相关条款要求,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实地查看、进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业务
咨询
出租方 名称:****
地址:**县红日大道东首6号
联系人:李闯
联系方式:180****1862
操作咨询 联系人:平台客服
联系方式:400-****-9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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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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