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花女等十三宗个人住房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前公示2026-09(**)
索引号:/**** 分 类: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建设局 成文日期:2026年05月05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6年05月05日 时效性:****关**花女等十三宗个人住房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前公示2026-09(**)
1.洪花女宗地位于**市那大**路98号(原那大**路19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土地证载面积212.50平方米,**建筑面积397.27平方米,建筑层数2层,建筑高度8.65米。
2.何侦伟、李金月宗地位于**市那大工业大道东侧头谭村安置区C89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证载面积119.64平方米,**建筑面积335.56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2.00米。
3.陈尧喜A20宗地位于**市那大镇鸿达住宅小区A20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商住,土地证载面积129.10平方米,**建筑面积369.58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2.00米。
4.陈尧喜A21宗地位于**市那大镇鸿达住宅小区A21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商住,土地证载面积125.90平方米,**建筑面积360.22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2.00米。
5.陈尧喜A22宗地位于**市那大镇鸿达住宅小区A22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商住,土地证载面积122.90平方米,**建筑面积351.10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2.00米。
6.陈尧喜A23宗地位于**市那大镇鸿达住宅小区A23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商住,土地证载面积119.70平方米,**建筑面积341.66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2.00米。
7.高长女宗地位于**市那大镇头潭村安置区B49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商住,土地证载面积144.00平方米,**建筑面积393.00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1.95米。
8.李鸿林宗地位于**市那大镇园地**侧那恁安置小区D33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证载面积1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56.88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2.00米。
9.陈国龙宗地位于**市那大中兴大街东段东二路东侧昌隆住宅小区C1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证载面积110.10平方米,**建筑面积329.60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2.00米。
10.王雯旎宗地位于儋****花园小区E6****花园小区E4、E6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证载面积28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92.28平方米,建筑层数2层,建筑高度9.15米。
11.李开创宗地位于**市那大文化北路那大控规18号街长江木业住宅小区B2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土地证载面积1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67.80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2.00米。
12.郭建达宗地位****车站****花园小区G3号,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土地证载面积128.00平方米,**建筑面积346.80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2.00米。
13.吴三敏宗地位于**市新州镇新英墟桥头街(现新英老街),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证载面积68.03平方米,**建筑面积204.39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1.95米。
以上十三宗个人住房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查,符合《****中心**及镇区个人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儋府办规〔2024〕6号)的相关规定。依据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规划批前公示。
一、公示时间
7个工作日(2026年5月5日至2026年5月13日)。
二、公示地点
****政府网、建设项目现场、****建设局微信公众号。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xzsp_dzysj@hainan.****.cn;
2.书面意见请送至********中心三楼320办公室);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便于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4.联系电话:0898-****0309;
5.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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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