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供应商:
****拟对我校会峰校区产教融合楼A栋601室环境改造项目进行比价采购,具体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书),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2.单位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起承接的室内装修装饰项目业绩1项,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学院会峰校区产教融合楼A栋601室,主要施工内容包括吊顶、墙面装饰等。(具体内容见附件2)
三、供应商须知
1.报价:报价时须报综合单价,含一切费用在内(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脚手架、垃圾清运、税费以及为完成该项目所必需的其他费用),工程量按实结算,以审计为准。
工程控制价:47000元,超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
2.工期:3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校方开工通知时间为准。由于成交单位的原因不能按照约定工期完成的,每滞后一天处罚1000元,从合同价款中扣除。罚金上限不超过合同价款总额。因校方或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工期延误,予以延期。
3.付款方式:
(1)自开工令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天施工完毕。竣工验收合格后出具正式审计报告,成交供应商开具正式发票后付至审计价的100%。成交供应商需开具正规有效的发票,否则,校方有权拒付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发票不符合规定给校方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须赔偿校方全部损失。
(2)在支付最后一笔工程款前,成交供应商需缴纳审计价的2%到校方指定账户作为质保金,二年质保期满验收合格后退还质保金。
四、其他要求
1.安全生产要求:成交供应商在施工期间,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规范导致校方的人财物等受到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质保期及履职要求:
(1)质保期:2年。
(2)如产生较**全事故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成交供应商需承担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校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3)质保期满后,办理质保期验收手续和质保金退还结算。符合要求后,一个月内退还。
(4)施工中所使用的水电费,据实结算,从工程结算款价中抵扣。对无法装表计量的用水、用电,按工程结算价款的3‰、4‰分别收取水、电费。如果没发生用水电,则水电不收费。
3.参与供应商须认真阅读《比价采购函》,理解并完全响应本函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实质性要求。
4.根据项目情况投标人可自行勘察现场,如有需要可联系谢老师,电话:191****5903。
五、成交原则
1.成交原则:有效最低价法。符合项目实质性需求的前提下,选择总价报价最低的成交人。如遇供应商报价相同时,则现场随机抽取一家。
2.最低投标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
六、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根据要求,在2026年5月9日下午5时00分前,将以下材料一式三份密封(一正两副),封面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日期等信息,****公司章,送至产教楼A415。
(1)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2)业绩证明相关材料(盖章)
(3)授权委托书(盖章)(格式见附件1)
(4)报价单(盖章)(格式见附件2)
(5)诚信响应承诺书(盖章)(格式见附件3)
(6)品牌承诺函(盖章)(格式见附件4);
2.报价单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公司章;如为授权代表或项目负责人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供应商一经作出报价,不可撤回。成交供应商的报价等材料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联系方法
单位:**学院
地址:**省**市会峰西路1号(会峰校区)产教楼A415
联系人:****谢老师
电话:191****5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