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对****铁件卡箍件涂塑件、保温材料和电线电缆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现已完成评标工作,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铁件卡箍件涂塑件、保温材料和电线电缆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编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时间:2026年4月2日
服务范围:****铁件卡箍件涂塑件、保温材料和电线电缆采购项目(二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中标候选人情况:
包2:保温材料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包3:电线电缆
第一中标候选人:潍****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青****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公示期限:2026年5月6日至2026年5月9日。公告期自发出之日起,如投标人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限内向****反映。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本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无
特此公告。
招标人:****
地 址:**省**市**市尧王**路1177号
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科学大道88****广场A座20楼
联 系 人:牛工、黄工
电 话:0551-****0020、181****1512
电子邮件:****@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