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类型: 服务采购
招标编号: ****
需求单位: ****
招标单位: ****
发布日期: 2026-05-06 18:55:30
联系邮箱:
截止时间: 2026-05-20 23:00:00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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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028年保险经纪服务谈判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
1.2项目名称:****2026年-2028年保险经纪服务谈判采购项目
★1.3预算金额:0元。
★1.4最高限价:0元。
★1.5采购需求:海胶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的各类保险经纪服务,涵盖中央政策性农业保险等各类险种。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保险项目风险评估与分析、集团性保险方案设计与优化、保险产品筛选与创新、询价比价、投保安排协助、保险咨询与培训、项目运行总结,以及理赔全流程协助等。
1.6合同履行期限:成交通知书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配合签订协议;合同逐年签订,经年度服务评价合格后由采购方确定是否续签次年合同。
1.7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二、报名所需提供材料(非首次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按2.4执行):
2.1在中华人民**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供应商若为企业(包含合伙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事务所,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分支机构可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复印件加盖公章】。
2.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2.3 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公章,截图时间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日内】;
2.4 ****银行****委员会(或其前身)颁发的《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且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业务范围涵盖保险经纪相关服务,符合《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相关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
2.5 供应商及其在琼分支机构自2023年至今,未受到****总局(银保监会)系统行政处罚的,竞投人需提供合规承诺函,并附****监管局官网“行政处罚”栏目2023年至今无相关记录的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2.6 供应商须具备丰富的保险经纪服务经验,尤其在中央政策性农业保险、农险理赔、集团性保险服务等领域具有成熟的服务能力和案例积累,拥有专业的服务团队【至少提供1个农险经纪服务案例和1个商业险经纪服务的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2.7 供应商供应商须在采购单位所在地(或指定区域)具备完善的本地化服务能力,设立固定服务网点或配备专职服务团队,确保能够快速响应采购单位各类服务需求。其中,基础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条款、政策及补贴解读,各类答疑等)需在 3 小时内响应并跟进;重要问题(包括但不限于重大案件索赔、续保相关工作,如方案编制、****公司对接谈判等)需在 24 小时内上门提供专项支持
注:1.报名环节仅上传报名所需提供材料,请勿上传报价单。
2. 供应商应确保所提供的所有信息及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如发现有虚假内容,采购方有权取消其比选资格,并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3.本项目严禁转包,一经发现,视同违约,履约保证金不再退还,采购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造成采购方其他损失的,采购方保留继续索赔的权利。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6年5月6日08时00分至2026年5月20日24时00分(**时间)。
地点:海垦集团集采平台(https://jc.****.cn/)
方式:网上获取
提示:在报名截止前,投标单位有权撤回修改或补充投标资料。
四、评选方式
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标书代写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
海垦集团集采平台(https://jc.****.cn/);
(2****集团集采平台(https://jc.****.cn/)中注册登记企业信息,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登录系统依次点击→投标→在线报名→选择参与项目,即可查看项目信息并报名参与。在规定时间内按采购公告要求上传报名资料,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投标报价。
(3)有关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标书代写
为准,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标书代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根据《集采平台供应商积分权益管理规定(试行)》,自 2026年5月1日起采用积分权益管理,供应商需满足对应积分与权益要求,方可参与后续采购项目。详见集采平台首页通知公告栏。
六、成交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1.收费标准:本项目需收取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为0.5%。(注:若报价方式为固定价,按成交金额计算;若为费率或单价报价,则按预算金额计算)。成交价/预算价不足2万元的,免收成交服务费;成交服务费低于150元的,按150元收取;成交服务费高于30万元的,按30万元收取。
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采购人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系统【待办业务】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银行转账、个人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
(4)发票开具:供应商可在【企业中心】→【缴费管理】→【缴费台账】→【缴费记录(其他缴费)】申请开票。
七、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大道103****广场4楼
联系人:唐工
电话:133****8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