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遗址已发掘区回填保护工程**村遗址已发掘区回填保护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村遗址已发掘区回填保护工程已由江****管理委员会以关于**村遗址已发掘区回填保护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张保审批[2026]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村遗址已发掘区回填保护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省**市**市金港街道**村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737.35万元。项目****办事处大围墙内,工程总面积23321㎡。项目核心围绕遗址保护、环境整治与展示阐释三大板块开展实施。针对2008-2010年遗址考古发掘及遗址本体,实施专业加固、修复等保护措施,并对遗址发掘区进行回填保护,减少风化、侵蚀等自然因素对遗址造成的损害,保障遗址长期稳定保存,为下阶段考古发掘和保护展示工作做好环境基础。拆除3座临时保护棚,并对发掘区周边环境进行清理整治,结合展示内容进行符合遗址风貌的景观设计。依据考古工作成果,采用地表模拟展示等方式,阐释与展示遗址价值。
2.3 标段划分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工期日历天 |
| **** | **村遗址已发掘区回填保护工程项目 | 遗址保护工程:Ⅰ、Ⅱ发掘区积水抽排;Ⅰ、Ⅱ、Ⅲ发掘区遗址塌掏蚀补砌夯固;Ⅰ、Ⅱ、Ⅲ发掘区回填保护;Ⅰ、Ⅱ、Ⅲ发掘区临时保护棚人工拆除,发掘区周边场地清理;地表改性土模拟展示及相关配套设施工程;总面积23321m2。 | 628.0 | 510 |
2.4 其他:本项目设计单位为**垣冶****公司 , 本项目监理单位为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业务范围须包含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类)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 √ 是 □ 否
√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2021年04月01日_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国家级文物保护工程。]_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平台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以及提供能够证明符合业绩要求的文物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符合业绩要求的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不予认可。质量为合格,日期以文物部门竣工验收文件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表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准,如果直接发包备案表中没有金额的,以施工合同中的签约合同价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此业绩须由牵头方单位提供。
√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专业)执业资格(资格)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负责****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 财务要求:/
3.5 信誉要求:/
3.6 其他要求:
□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结果考评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 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标书代写
√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标书代写
□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标书代写
□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标书代写
□ 本工程不接受处于违反投标保证信用承诺行为信息公布期内的企业参与投标。
项目负责****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业务范围须包含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类)资质,拟选派的项目经理须注册在牵头单位;。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5月07日0时00分至2026年05月12日23时59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标服务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05月27日9时30分。
5.2 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6.1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交易平台-**频道https://ggzy.****.com/TPBidder/bidderLogin。
6.2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个标段。
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招标人按下列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
□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按照标段招标控制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招标控制价大****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 是 √ 否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9.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10. ****管理部门及电话:**省**保税区****办公室 0512-****0620 。
11. 联系方式(异议)
| 招 标 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 址:**市杨舍镇人民中路58号 |
地 址:**市国泰北路23号 |
| 邮 编:215600 |
邮 编:215600 |
| 联 系 人:宋霄 |
联 系 人:刘羿 |
| 电 话:0512-****0313 |
电 话:180****8098 |
| 传 真: |
传 真: |
| 电子邮箱:****@qq.com |
电子邮箱:****@qq.com |
2026年05月07日
因系统模板限制暂无法调整,本次公告内容以下文为准,本款前述条款不予适用: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村遗址已发掘区回填保护工程(项目名称)**村遗址已发掘区回填保护工程项目(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村遗址已发掘区回填保护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江****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关于**村遗址已发掘区回填保护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张保审批【2026】2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招标人为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自筹/财政),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村遗址已发掘区回填保护工程项目(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村遗址已发掘区回填保护工程项目
2.2 建设地点:****办事处大围墙内
2.3 建设内容:遗址保护工程:Ⅰ、Ⅱ发掘区积水抽排;Ⅰ、Ⅱ、Ⅲ发掘区遗址塌掏蚀补砌夯固;Ⅰ、Ⅱ、Ⅲ发掘区回填保护;Ⅰ、Ⅱ、Ⅲ发掘区临时保护棚人工拆除,发掘区周边场地清理;地表改性土模拟展示及相关配套设施工程;总面积23321m2。
2.4 质量要求: 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工程总面积23321平方米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 628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遗址保护工程:Ⅰ、Ⅱ发掘区积水抽排;Ⅰ、Ⅱ、Ⅲ发掘区遗址塌掏蚀补砌夯固;Ⅰ、Ⅱ、Ⅲ发掘区回填保护;Ⅰ、Ⅱ、Ⅲ发掘区临时保护棚人工拆除,发掘区周边场地清理;地表改性土模拟展示及相关配套设施工程;总面积23321m2。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
2.9 工期: 510日历天
2.10 ****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接受大企业联合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中小企业在联合体中承担的比例不少于 %。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大企业投标的,须将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业务范围须包含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类)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专业)执业资格
3.3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自2021年4月1日以来(以文物部门竣工验收文件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国家级文物保护工程。(类似工程设置要求为:1、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仅可选1项;2、类似工程数量仅可选1个;3、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3年。)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平台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以及提供能够证明符合业绩要求的文物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符合业绩要求的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不予认可。质量为合格,日期以文物部门竣工验收文件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表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准,如果直接发包备案表中没有金额的,以施工合同中的签约合同价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此业绩须由牵头方单位提供。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自 2024 年 5 月 27 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 2025 年 5 月 27 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年 月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5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为C类投标人参与投标。
√3.4.6项目负责****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业务范围须包含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类)资质,拟选派的项目经理须注册在牵头单位;
□3.6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
□3.6.1以联合体形式预留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且不少于 %。
□3.6.2以分包形式预留的,若大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项目分包承诺书》,承诺中标后将本项目中不低于 %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具备相应专业能力和资质的中小企业。
4.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 5月7日00时00分至 2026 年5月12日 23 时 59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交易平台-**频道 https://ggzy.****.com/TPBidder/bidderLogin。。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6年 5月27日 9时 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要求或说明
本项目设计单位为**垣冶****公司 , 本项目监理单位为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次发布。
(重发公告原因)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 招标人:**** 招标人地址:**市广电大厦1005室 联系人:宋霄 电话:0512-****0313 传真:/ 邮编:215600 电子邮箱:/ |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市国泰北路15号 联系人:袁敏珠 电话:185****3136 项目负责人:刘羿 传真:/ 邮编:215600 电子邮箱:****@qq.com |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小组
联系电话:180****7949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异议人必须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入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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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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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的优先;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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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1 |
评标入围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由同一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或者从同一个互联网协议地址上传投标文件的; 6.投标人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及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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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评标入围方法: (一)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小于等于20家时,全部确定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二)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20家时, √ 招标人直接确定以下 方法一 的评标入围方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从以下 中随机抽取一种入围方式,并抽取相关参数(如有),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方法一:全部入围法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 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不少于 家(R—般不少于15家, 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 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 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 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已经去除的投标人不再参与报价平均值计算和后续评标;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含)以上**均值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取平均值(含)以上的具体数量为 家,取平均值以下的具体数量为 家, 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合计数量不少于 R 家(R—般不少于15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不足R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含)以上(或平均值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平均值(含)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三)是否在初步评审结束后进入评标入围环节: □是。√否。 (四)未入围评标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的评标程序,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五)评标入围结果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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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步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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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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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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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函 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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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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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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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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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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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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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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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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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资质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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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 安全生产考核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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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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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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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1.4.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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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禁止性情形 |
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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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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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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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3 |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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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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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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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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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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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报价 |
无下列情形之一:(1)低于成本;(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3)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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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书 |
(招标人明确需要提交的承诺书内容及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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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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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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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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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评标是否分两个阶段进行: □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第一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施工组织设计: ≤18 分 投标人业绩: ≤2 分 其他: 分(投标人信用≤8 分) 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是 □否 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投标报价: ≥79 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 ≤1 分 √不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施工组织设计:6分 投标人业绩:2分 投标报价: 92 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 / 分 其他: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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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五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代理机构 从以下方法一、方法二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代理机构 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每0.5%一档) ;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为: 65%~85%(每5%一档) ; K1的取值范围为: 95%~98%(每0.5%一档) ; K2的取值范围为: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代理机构 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88% 。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四:以合理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对有效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等所有报价由低到高分别依次排序。 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先剔除各报价中最高的20%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和最低的20%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各报价中最高值(最高值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取各报价中的次低值。 将上述计算结果按计价规范,分别生成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和其他项目费,再按招标清单所列费率计算规费、税金,得出总价A。 评标基准价(合理最低价)=A×K。 下浮率K值的确定(下浮率取整): 本工程下浮率K值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 从下浮区间随机抽取确定,本工程下浮区间为: ; □招标人明确确定固定下浮率K值为: ; K值建筑工程下浮范围为 97%~93% ,装修、安装工程下浮范围为 95%~90% ,市政工程下浮范围为93%~88%,园林绿化工程下浮范围为92%~85%,其他工程下浮范围为95%~90%,各地可根据情况适时对下浮范围进行调整。 □方法五:ABC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最高投标限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最高投标限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 下浮系数K、下浮率Δ在 阶段按下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 ,B在 阶段抽取。 本次招标项目下浮率Δ分类为
上述方法五最高投标限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为 ,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三、如采用两阶段评标,未入围第二阶段评审的单位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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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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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细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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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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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4(1)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
施工组织设计 评分评审 |
(1****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以下评审要点进行评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3)项篇幅扣分和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篇幅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 0.01分。 □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要求如下,总篇幅不超过 页,每超过1页的,扣 分。 (注: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一般不超过80页(技术特别复杂的工程可适当增加),具体篇幅(字数)要求及扣分标准,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4)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必须采用“暗标”法进行评审。 (5)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划分为优秀、良好、中等、中等偏差四个区间,以下为各区间对应标准。 优秀区间:评审内容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在技术方案先进性、实施路径创新性、**配置合理性等方面展现出突出优势,能够显著提升项目整体质量或效率,具备示范引领价值。 良好区间:评审内容完整覆盖招标文件全部要求,技术方案有针对性,能够精准回应招标文件提出的各项要求。 中等区间:评审内容完整,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等偏差区间:技术方案空洞,内容存在缺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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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页数要求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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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1)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招标范围、设计概况、地下管线现状、周边建(构)筑物及障碍物现状、周边交通与民生环境等。 (2)工程项目基本情况应包含项目名称、地点、规模、现场地形地貌、市政管网条件、交通状况、项目相关单位等内容。 (3)投标范围应与招标文件要求保持一致。 |
优秀:0.95(含)-1分(含) 良好:0.9分(含)-0.95分 中等:0.85分(含)-0.9分 中等偏差:0.7(含)-0.85分 |
不超过5页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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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1)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区、加工区、生活区、办公区等各类设施,以及临时用水、临时用电、消防设施、交通导改、施工便道布置等内容,并附文字说明。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结合市政工程施工阶段(如管线迁改、主体施工、路面恢复)分阶段绘制,图示清晰,能有效反映施工阶段的动态管理要求,兼顾交通通行与施工安全的空间划分。 (3)临时道路与施工便道布置应适配市政工程周边交通流量,满足施工车辆通行且减少对社会交通的影响。 |
优秀:0.95(含)-1分(含) 良好:0.9分(含)-0.95分 中等:0.85分(含)-0.9分 中等偏差:0.7(含)-0.85分 |
不超过4页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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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1)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确定工程总工期目标及关键节点工期。 (2)阐述进度计划的总体安排。 (3)工期保证措施包含施工组织、**配备、资金保障、专业协同、交通导改优化、冬雨季施工专项调度等相关措施。 (4)施工进度计划图表按招标文件要求采用横道图或网络图编制,明确各专业工程的施工搭接关系。 |
优秀:0.95(含)-1分(含) 良好:0.9分(含)-0.95分 中等:0.85分(含)-0.9分 中等偏差:0.7(含)-0.85分 |
不超过10页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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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1)建立项目质量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专业质量管控岗位职责。 (2)成品保护。响应招标文件中成品保护的具体要求,建立健全成品保护组织机构,配备专人管理、专职成品保护人员;针对工程成品各阶段、各分项工程的成品保护措施做到全面覆盖;各专业工种之间配合的成品保护措施合理可行;明确成品保护措施所需投入的材料、人员数量等内容。 (3)针对项目重要危险源,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4)制定现场环境保护控制措施,如扬尘治理措施等。 (5)建立现场环境检查制度,并对环境事故的处理作出相应规定。 |
优秀:0.95(含)-1分(含) 良好:0.9分(含)-0.95分 中等:0.85分(含)-0.9分 中等偏差:0.7(含)-0.85分 |
不超过10页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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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1)劳动力投入计划及保证措施。 (2)机械设备投入计划及保证措施。 (3)材料投入计划及保证措施。 |
优秀:0.95(含)-1分(含) 良好:0.9分(含)-0.95分 中等:0.85分(含)-0.9分 中等偏差:0.7(含)-0.85分 |
不超过12页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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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1)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和投标单位的施工能力、施工条件,分析确定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并提出相应对策和解决措施。 (2)合理化建议。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前提下,投标人可针对项目提出合理化建议,建议应有利于工期保障、质量提升、安全管控等方面。 |
优秀:0.95(含)-1分(含) 良好:0.9分(含)-0.95分 中等:0.85分(含)-0.9分 中等偏差:0.7(含)-0.85分 |
不超过28页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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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
不超过 页 |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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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IM等信息技术的使用: |
不超过 页 |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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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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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不超过 页 |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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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4(2) |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
企业自2021年4月1日至今(以文物部门竣工验收文件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国家级文物保护工程。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资格要求中的企业业绩和评标办法中的企业业绩不能兼得)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1)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文物部门的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平台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以及提供能够证明符合业绩要求的文物证明材料,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符合业绩要求的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2)日期以文物部门的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表的或施工合同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此业绩须由牵头方单位提供。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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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评审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 92 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0.9分,每偏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注: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倍。) |
9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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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4(4) |
报价合理性得分标准 |
/ |
(1)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的确定。最高投标限价各子目综合单价下浮/%乘以权重系数/%(50%及以上),加所有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报价中相应子目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剔除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中相应价格正负20%的综合单价)乘以权重系数/%(50%及以下),确定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 (2)将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金额与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进行比较,其偏差率的绝对值>10%且该子目的合价金额超过该投标文件的评标价/%(一般为评标价的0.5%-1%)的,有一项扣0.1分,最多扣1分。 (3)特殊情形下,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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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4(5) |
其他 |
投标人信用 |
投标人信用标得分=信用评价分* / %(特级、一级资质施工企业参与小型工程投标,其信用评价结果按0.8系数折算参与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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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行为考评扣分 |
按评标时考评扣分时效内的扣分值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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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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