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招商主体”)拟通过协商谈判方式,对**高新区天光星城共享充电宝招商运营项目进行公开邀约,欢迎符合条件的**方参与洽谈。
(一)项目名称:天光星城共享充电宝招商运营
(二)项目地址:**市高新区
(三)项目概况:在高新区天光星城范围内的人才公寓、****酒店、****中心等区域布设共享充电宝,提供充电服务与运营管理。
(四)招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共享充电宝全套设备提供、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交付、日常巡检补货、故障维修、售后服务、质保维保等。
(五)**期限:一年一签,原则上不超过三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
(六)费用结算方式:招商主体不向成交人征收租金,采取基于营业收入的**分成模式,以实现双方共赢、共同发展的目标。
(七)费用结算以[自然月]作为结算周期,乙方应在每个结算周期结束后的次月15日前向甲方提交书面的《结算确认单》,经双方核对无误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全额支付款项。
(一)招商主体负责提供合规摆放场地、保障稳定供电、配合场地协调,不承担设备相关成本。成交人负责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共享充电宝全套设备,负责共享充电宝及电源插座等的安装、配置、调试、日常补货巡检及故障处理(2时响应、24小时修复),承担设备包装、设计、折旧、损耗等全部运营成本。
(二)在经营活动中,成交人必须保证商品品质及服务质量,严禁对消费者进行欺诈、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进行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三)在未获得招商主体的书面许可之前,成交人不得将经营业务转租,亦不得以联营、承包、**经营等任何变相方式转租、转借或与第三方交换经营。若成交人违反上述规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成交人若需对场地进行改造,必须依据自身实际需求,向招商主体提交申请并获得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相关实施工作,相关改造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三、报名资格及要求
(一)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二)具有良好商业信誉,无重大违法违规及行贿犯罪记录。
(三)具备共享充电宝运营所需设备、技术与服务能力。
(四)完全接受本公告约定的**模式、分成机制及运营要求。
意向人通过****、****集团有限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获取信息,仅接受现场报名。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填写信息及**方案,洽谈时现场提交。
(一)公告时间:2026年5月6日—2026年5月8日。
(二)报名时间:2026年5月8日—2026 年5月9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洽谈时间:2026年5月11日(上午 9:30-12:00)。
(二)洽谈地点:**省**市叙****中心 8 楼。
(三)提交资料:
1.法人 / 非法人组织: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报名表、相关资质证件(均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按印)、报名表。
3.其他:经营方案(含企业介绍、运营模式、分成报价、服务承诺)。
(一)评审方式:按营收分成比例报价,价高者得。
(二)中选确定:评审小组按有效报价由高到低排序,确定第一名中选;报价相同则进入二轮报价。
(一)信息发布:本公告****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现场踏勘:意向**方自行踏勘,费用、责任与风险自负。
招商方:****
地址:**高****中心8 楼
联系人:万女士
联系电话:191****6293
附件:报名登记表
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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