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或建设单位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 |
| 1 | **自治区**生活垃圾焚烧及热能综合利用项目 | **** | **自治区********园区南侧毗邻区域 | 内****研究院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设规模为生活垃圾150t/d、餐厨垃圾3t/d、协同处置市政污泥30t/d(含水率≤80%)、渗滤液30t/d,配置1×150t/d机械炉排焚烧炉,焚烧余热产生蒸汽部分自用,剩余部分外售。本项目投资总额为18081.95万元。 | (1)废气:项目建成运行后主要废气产生源为垃圾储存系统和燃烧系统产生污染物,其中本项目焚烧烟气主要污染物包括SO2、烟尘、NOx、氯化氢、重金属物质、二噁英等污染物。焚烧炉设置“SNCR(炉内脱硝)+半干法(氢氧化钙溶液)+干法(熟石灰)+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器”废气处理工艺。恶臭污染源主要是由于垃圾中的有机物发酵产生的异味,其主要成份为H2S、NH3、臭气浓度等,主要产生于垃圾池、垃圾卸料大厅、餐厨垃圾处理****处理站,正常工况下,经集气罩收集入炉焚烧处理,在停炉期间,采用集气罩收集送活性炭应急除臭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42.5m排气筒排放。 (2)废水:项目采用雨污分流系统。****实验室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处理站统一处理。****实验室废水、垃圾渗滤液、垃圾车冲洗水、地面及设备冲洗水以及****处理站处理后回用循环冷却用水补水、飞灰固化、烟气脱酸石灰浆液配置、熄渣及炉渣综合利用、车间地面清洗、设备及车辆清洗、绿化、洒水抑尘等,****处理站浓缩液回喷焚烧炉。停炉检修时渗滤液收集池内暂存。软水制备排污水、循环冷却水排污水及余热锅炉排水经属于清净下水经pH调节+絮****处理站处理后的**进入生产回用水池,回用生产,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表1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补充水、锅炉补给水、工艺用水、产品用水标准值,用于软水制备(用于循环冷却水系统及余热锅炉补水)、尿素溶液制备、石灰浆制备、飞灰固化、除渣机水封补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限值,用于车间地面、设备及车辆冲洗、绿化、洒水抑尘。 ****处理站一座,设计处理规模100m3/d,采用预处理系统(格栅+调节池)+UASB+二级A/O+MBR+纳滤+反渗透”,处理后全部回用。 (3)固废: 一般固废:餐厨预处理残渣、炉渣、渗滤液收集池污泥、渗滤液污水处理系统污泥、格栅渣、废离子交换树脂、消石灰仓、活性炭仓袋式除尘器布袋、废包装袋、渗滤液处理系统废过滤介质。炉渣:炉渣外售综合利用处置,综合利用不畅情况下,填埋场填埋处置。餐厨预处理残渣、渗滤液污水处理系统污泥、渗滤液污水处理系统污泥、格栅渣、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废过滤介质、废包装袋、废空气滤芯、消石灰仓、活性炭仓袋式除尘器布袋送本项目焚烧炉焚烧。 危险废物:项目采用螯合剂对飞灰进行固化处理,达到《****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要求后****填埋场分区填埋;烟气净化系统废布袋、应急除臭系统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及废油桶、废铅酸蓄电池、飞灰仓及飞灰螯合搅拌机顶除尘器布袋在危废暂存间内分区暂存,废矿物油、在线监测废液、实验室废液置于闭口容器内,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最终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 报告编制过程中,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网络公示、报纸公示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具体情况如下:2025年11月28日,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在生态环境公示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公示。 2025年12月29日,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在生态环境公示网站公示平台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公参公示,对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2026年1月8日与2026年1月9日,建设单位在《锡林郭勒日报》上刊发了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共刊登了2次公示。首次公示和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2026年3月23日在生态环境公示网站进行了报批前公示,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均没有收到公众意见反馈。 | / |
| 2 | 大唐**多****公司滤饼、污泥等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 | 大唐**多****公司 | ****开发区大唐**多****公司现有厂区内 | 锡林****公司 | 依托大唐**多****公司现有5×420t/h锅炉中的1#、2#锅炉进行焚烧,掺烧大唐**多****公司气化滤饼、SBR污泥、低盐生化污泥、物化污泥和MBR污泥,掺烧处置污泥114555t/a。最大掺烧比例控制在7.84%。配套建设板框压滤系统、车辆冲洗系统及污泥暂存区。 | 废气:(1)烟气处理措施依托现有工程:低氮燃烧+SCR脱硝+双室5电场静电除尘+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通过240高烟囱排放。 (2)板框压滤间、卸煤区域喷洒生物除臭剂,降低恶臭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 废水:工程新增板框压滤废水、板框压滤废水及车辆冲洗废水,均排至SBR处理系统进行处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中限值,处理后作为循环水冷却系统补水回用。 固体废物:技改工程固体废物主要有飞灰、炉渣、脱硫石膏。 建设单位在污泥掺烧项目运行后,飞灰应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298-2019)等相关规范要求对飞灰开展危废属性鉴别,明确固废属性。未进行属性鉴定之前按照危废管理,送现有危废暂存库暂存处置;根据鉴**果,若属于危废按照危废进行处置,若为一般工业固废,****公司现有处置方式,****填埋场填埋。炉渣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炉渣仍利用现有渣仓暂存,****填埋场填埋。脱硫石膏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脱硫石膏仍利用现有石膏库暂存,****填埋场填埋。 | 建设单位于2025年10月24日,在**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进行了第一次公众参与。于2025年12月4日至2025年12月18日,进行了第二次公众参与公示,共计10个工作日;二次公参在**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公示、项目所在地进行张贴公示,并且于2025年12月16和2025年12月18日在锡林郭勒日报登报两期,在征求公众意见期间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均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意见反馈。建设项目在报批前,于2026年3月2日在**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公示,未收到反馈意见。通过公众参与,项目区公众均未提出反对意见,可见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总体是支持的。 |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4月27日我局拟对以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27日-2026年5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环境局(传真)0479-****258。邮编:02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