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沥海街道原浙江阳光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宿舍区待拆部分房屋残值转让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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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沥海街****集团****公司厂区、宿舍区待拆部分房屋残值转让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 48.1082万元
交易品类 资产转让
所在地区 **省
信息披露公告期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交易机构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2026-05-07
2026-05-12

注册、报名、竞价辅导请联系 400-****-3939

项目咨询请联系 傅先生|联系电话:0575-****3885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绍****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沥海街****集团****公司厂区、宿舍区待拆部分房屋残值转让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 /
其他

设备品种

其他

名称

**沥海街****集团****公司厂区、宿舍区待拆部分房屋残值转让

主要功能用途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平方米

数量

约15219.31

成新率(%)

/



现状分析

/

瑕疵情况

/


其他披露内容 1.转让标的位于**沥海街****集团****公司厂区、宿舍区,待拆建筑面积约为15219.31平方米。标的挂牌价格为残值评估价格(已综合包括拆迁红线范围内所有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件的残值。拆除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拆除、清运、场地平整、围护、覆盖喷淋、机械消耗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成交后转让方不再另行支付拆除费用,溢价部分均为废料价值。 2.资产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3.转让标的目前处于闲置待拆除,损坏严重,部分房屋门窗已无,部分房屋为铝合金窗或塑钢窗,坡屋面或平屋面,请意向方知悉,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4.本次竞拍不组织集中看样,意向方自行联系转让方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经转让方盖章和意向方盖章或签字确认的《实地勘察证明》。看样地点:****新区沥海街道原****集团****公司厂区、宿舍区,看样联系人、联系电话:倪浩庆,152****4969。 5.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竞买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6.信息披露期:5个工作日 7.信息披露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信息披露的,从正式信息披露之日起不超过1年),**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方。 8.信息披露期满后,产生一个及以上合格意向方的,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标书代写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
注册地 **省****新区南滨东路98号4楼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899845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计价方式 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 48.1082
是否有保留价
价款支付方式 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至指定账户,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2.本次转让的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税价格,转让方在收到绍****公司转付的交易价款后向受让方开具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提前咨询转让方。 3.除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以外的设备、房屋、门窗、转让方指定的BHCH-09-5、BHCH-10地块砼地面,13号、24号、25号、26号、27号房屋砼地面(可咨询转让方)等非转让资产一律不准破坏拆除,如受让方或受让方委托的主体在搬离时损坏转让方建筑物或其他设施,或发生其他安全事故的,转让方有权按损失程度让受让方另行赔偿。 4.受让方在收到转让方开工通知书后,并在转让方安排的专人监督管理下完成拆除清运工作。拆除及平整时间为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房屋拆除及场地平整。 5.拆除及平整要求: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平整,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就地回填至自然平面,经转让方确认符合要求后为准。受让方必须在转让方规定时间内完成拆除工作,如因受让方原因拖延工期、不服从转让方要求、配合不力的予以处罚,处罚额度5元/平方米或作自动放弃残值处理(受让方无条件退场)。 6.转让方不提供废料堆放场地,需由受让方自行处置废料。 7.受让方按转让方的管理要求办理进场作业手续,提供参与作业的相关工作人员信息、涉及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等信息;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在拆除、拆卸、搬迁、清运、平整标的时,受让方应严格遵守管理规定,严格按有关规定和规程进行作业。应安排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具备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有相应操作技能的人员从事现场作业,进入作业场所的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好统一的安全防护用品,持证上岗。受让方必须在施工前及时为作业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缴纳保险费。 8.受让方应强化安全、环保意识,抓好安全生产,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事故发生,在资产处理过程中若发生安全及人身事故则相关责任或经济赔偿由受让方承担。同时做好扬尘、噪音控制,确保拆除工作文明平稳推进。 9.转让方不承担所有该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包括品种、品质、质量、数量、规格型号等),也不对该标的物的安全性,完好性,完整性、再次利用性等承担保证责任,受让方办理竞买申请登记手续即视为对标的现状的充分了解与认可。 10.转让资产披露仅供参考,以实地勘察为准,受让方应先将各种影响价格因素等考虑周全,并请务必查看现场,一经成交,最终成交价将不作任何调整。 11.本次竞买标的的运输和场外处置等相关费用及其他事宜均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处理。受让方应及时做好运输、处置等事项的相关审批及报备工作,承担相关税费、规费等。 12.若本标的拆除处置涉及到渣土外运,渣土处置备案、清运许可等相关手续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办理,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完成渣土清运、消纳等全部工作,承担相应责任与费用;处置过程中与交警、综合执法、市政、环保等相关部门协调,手续办理等工作由受让方自行负责。 13.受让方在拆解、运输、回收等处置过程中涉及某种特殊作业时无相应资质的,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如需委托具有对应资质的单位进行作业的,需做好跟踪,以确保风险受控。如未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的,相关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14.受让方在合同签订当天须缴纳5万元履约保证金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在履约期满且转让方审核完毕后,如受让方无违约行为,转让方无息返还。如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扣除其他费用,则不足部分由受让方另行支付 15.施工场地(现场)应定期定时洒水,做好防治扬尘和大气污染工作;受让方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防止遗撒和污染公共道路;一旦出现上述遗撒和污染现象,受让方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清扫,并承担所有费用。 16.对标的在施工过程中,涉及到道路、桥梁发生损坏,受让方必须进行修复,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17.受让方需在转让方规定期限内完成建筑物、相关附属设备等的拆除、清运、搬运、装卸等工作,场地平整、现场垃圾清运完毕后净地交付,相关拆运工作和费用及拆运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拆运后,受让方需将垃圾全部清运,拆除建筑垃圾做好临时覆盖工作,土地需平整后净地交付,不得掩埋、留置任何建筑垃圾。 18.因拆除导致的周边群众纠纷、信访及相关舆情问题,由受让方全权负责协调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确保妥善解决。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法人;(执行标准: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提前将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发送至邮箱****@qq.com进行资格审查,如因资格审查材料发送不完全或不正确导致审查未通过的,相关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14.50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交纳方式 线上;
处置方式 1.受让方被确定后,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其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绍****公司在受让方被确定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不计息)。交易合同签订后,立约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 2.如因受让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转让方有权没收立约保证金;如因转让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转让方应当退还受让方立约保证金。 如交易双方对未能签订的合同的原因存在争议的,交易双方同意绍****公司扔按信息披露公告的约定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相关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另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与绍****公司无涉。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资产展示安排 本次竞拍不组织集中看样,意向方自行联系转让方看样,看样地点:****新区沥海街道原****集团****公司厂区、宿舍区,看样联系人、联系电话:倪浩庆,152****4969。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实地勘察证明.docx资产交易合同样稿.docx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所需文本(新).docx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上传实地).docx授权委托书.docx
材料附件

标的物位置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傅先生 电话 0575-****3885
传真 邮箱 ****@qq.com、****@163.com
地址 **市越****路833号鑫洲国际商务大厦9楼 网址 https://www.****.com/SXPT/
转让方 联系人 倪浩庆 电话 152****4969
传真 邮箱
地址 **省******南滨东路98号 网址
附件(7)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5-07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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