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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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桦楼南侧1楼-1号店铺营业用房(快递点)三年租赁权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
| 23.8464 万元/年 | 出租面积
总面积216㎡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6-05-07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6-05-19 |
出租标的地址
| ****桦楼南侧1楼-1号店铺营业用房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请联系 王女士、应女士|联系电话:0577-****7700 |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交易中心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状态 |
空置 |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不动产权证号:浙(2025)**市不动产权第****812号,权利人为****。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以现场现状为准。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6.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竞价之前,须查询和实地踏勘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权证情况、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相关审批文件资料以及周边环境等,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已作充分了解和预见。 7.竞价方式:综合评议方式(详见综合评议文件)。 8.其他未提及的有关事项详见综合评议文件。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 |
| 联系人 |
刘君乐 |
|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0577-****0563 |
| 联系地址 |
****温肯楼 |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23.8464 万元/年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年租金底价:238464元/年,无递增。 |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不涉及 |
| 租金支付要求 |
年租金以成交价为准,按季度支付。按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在项目转让结果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合同签订前)一次性付清首季度租金及履约保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户,以后每期保底租赁费缴纳时间为每季度开始前10个工作日内。出租方应向承租方提供房屋租赁费增值税专用发票。承租方必须全数付清下期租金后方有权使用,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
出租用途 |
校园快递点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年租金成交价的30%(取整数),在项目转让结果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合同签订前)一次性付清。 (二)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三)出租方的租赁房屋以腾退后现场现状交付给承租方使用,对出租方提供的租赁房产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已作充分了解和认可,并自行负责弥补和消除,保证不会以此向出租方提出主张,对可能潜在的问题与风险均由承租方承担,并放弃索赔。租赁期间,租赁房屋及附属配套设施设备(如有)的日常修缮(包括但不限于漏水、墙地面破损开裂、门窗破损、相关设施设备损坏缺失等),须承租方自行负责维修及承担费用,因承租方使用与管理不当引起的维修由承租方负责。 (四)租赁房屋移交: 以租赁合同签署的合同期限起始日期为交付日。 (五)承租方在承租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不得拆除或破坏标的物内分隔墙体,不得改变房屋用途。如需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更新或新增附属设施,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批获准后方可施工,否则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负(具体以租赁合同要求为准)。 (六****商铺内外卫生保洁、垃圾清运、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等工作,做好门前三包。 (七)本次公开招租项目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至浙交汇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八)承租方并在收到转让结果通知书的1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办理房产移交手续,租期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承租方与出租方未在项目转让结果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重新挂牌。 (九)项目要求 1.经营范围要求: 经营国家法定的快递业务,承包所有快递在校园东校区内的收派件工作,承租方必须根据快****公司明确投送点位,严禁跨区域服务,并将投诉纳入考核。 2.承租方所经营的店铺业态必须符合评议文件的要求,不得超范围经营,经营范围无法认定的,以出租方的判断为准。 3.承租方不得将本次成交的店铺的经营权再进行转让,否则视为违约处理。 4.承租方如需设置宣传物料或举办活动,需提前报出租方审核,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5.合同期间,出租方对承租方经营状况进行季度考评。单个合同年度内出现一次考评不合格(考评分<70分为不合格),承租方应根据出租方要求进行整改。单个合同年度内如出现两次考评不合格,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承租方经营期间因承租方责任出现重**全事故,出租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具体以租赁合同要求为准)。 6.服务要求 (1)进驻第三方需整合包括京东、极兔、顺丰、中通、圆通、百世、申通、韵达、天天、邮政、天猫、德****公司的包裹,****服务中心进行分拣并通知对应收件人取件。集中管理,统一派件,将校园快递配送末端标准化,提升****的快递服务水平。如果无法提供以上快递服务,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2)快递派送服务: 取件方式可分为人工取件、智能柜取件和无人派件服务: ①人工取件:****中心进行分拣后,通知收件人在****服务中心取件。 ②智能柜取件:根据出租方需求提供。 ③无人派件服务:提供无人车配送服务。条件成熟下提供无人机配送服务。可一键预约,体验流畅,有效化解了校园场景快递服务“最后一公里”揽派难题。 (3)寄取件方式以及平台使用需经过出租方同意后方可投入使用。 (4)为用户提供暖心服务,提供免费推车使用、提供自助打包机等其他服务内容。 7.承租方在本次项目中投入的工作人员需持有相应的上岗证,并且所投入的人员至少具备相应的工作经验。承租方须在参议文件中拟定本次项目的投入人员简历、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及学历等各种证书。各人员的住宿问题自行解决,出租方不负责。 8.本项目规定所有店铺的营业时间应根据出租方要求随时调整经营时间。 9.承租方针对本项目提供公众责任保险,保额在100万元(含)以上。 (十)相关平面图:详见综合评议文件附表(图纸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场地为准,后续根据需求持续优化调整。)。 (十一)其他有关租赁的未尽事宜在《租赁合同》中明确。标书代写 |
| 租期 |
3年 |
| 有无免租期 |
无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承租方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以提供盖有承租方公章的营业执照与法人身份证为准) 2.承租方不在“信用中国”(www.****.cn)中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内。(以指定网站:“信用中国”网站,承租方提供公告期间对应的网站截图为准) 3.具有有效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经营快递业务的分支机构名录。(以提供盖有承租方公章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经营快递业务的分支机构名录为准) 4.其他需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 5.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7.00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中心在项目结算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遴选方式 |
综合评议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公告挂牌期报名时间:2026年05月07日起至2026年05月19日止(每天09时00分-11时30分,14时00分-16时30分,节假日除外,未报名成功的潜在参议人不得参加综合评议)。参议人凭有效报名资料前往披露报名地点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在报名截止时间16:30分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温馨提示: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2.综合评议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5月07日起至2026年05月19日止(每天09时00分-11时30分,14时00分-16时30分,节假日除外,未报名成功的潜在参议人不得参加综合评议)。 3.报名地点:**市**区三垟街道桥头河大桥**生命健康小镇B03******公司(联系人:王女士,183****3076/153****8553) 4.综合评议文件获取方式:参议人在报名后即可获取综合评议文件。 5.递交参议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0日09时30分。 6.综合评议地点:**市鹿**海事路17号金可达商务楼三楼评标室1。 7.综合评议时间:2026年05月20日09时30分。 注:参议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9日下午16时30分整。未支付参议保证金的参议人将不具有参加本次参议的资格。 8.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9.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合格竞买方,则按照(公告确定时间采用披露的交易方式)进行转让。标书代写 |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王女士、应女士 |
电话 |
0577-****7700 |
| 传真 |
|
邮箱 |
|
| 地址 |
**省**市鹿**海事路17号七楼 |
网址 |
https://www.****.com/WZPT/ |
| **机构 |
名称 |
******公司 |
联系地址 |
**市**区三垟街道桥头河大桥**生命健康小镇B03 |
| 联系人 |
王女士 |
固定电话 |
0577-****7700 |
| 手机 |
183****3076/153****85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