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我院制氧站设备安全、稳定、高效运行,满足临床诊疗、急救及藏医特色诊疗工作的氧气供应需求,规范制氧站维修修护服务采购流程,确保服务质量、控制采购成本,根据《****政府采购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我院相关管理制度,结合我院制氧站运维实际,现就制氧站维修修护服务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资质条件、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积极参与,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制氧站维修修护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制氧站现场(具体地点以院内指定为准)
3.项目用途:负责我院制氧站所有相关设备、管道及配套设施的日常维修、定期养护、故障应急处理等,保障制氧站正常运转,为临床提供安全、稳定的氧气供应,满足藏医诊疗工作的特殊需求。
4.服务期限:自新维保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我院现有维保协议于今年7月到期,新服务需无缝衔接,确保无断供、无运维空档期)。
5.价格要求:本次比选服务费用原则上不得超过去年同期维保服务费用标准(去年同期维保服务费用为75700元),供应商报价需严格遵循此要求,报价超过75700元的,将直接视为无效响应。
6.项目性质:服务类公开比选,择优选取1家合格供应商提供全程维修修护服务。
7.设备概况:我院制氧站现有制氧主机、氧气储罐、输送管道、阀门、压力表、报警器、过滤器等全套设备(具体设备型号、数量、运行状况等,报名后可到我院制氧站现场勘查核实),所有设备均用于临床氧气供应,需严格按照医疗设备运维规范开展维修修护工作。
二、比选内容
本次比选内容为我院制氧站维修修护全流程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供应商需全面覆盖、无遗漏,确保服务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及我院相关标准:
1.日常巡检服务: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定期对制氧站所有设备、管道及配套设施进行巡检,监测制氧主机运行状态、氧气储罐液位及压力、管道密封性等,每周检查阀门、过滤器、报警器等部件性能,定期提交巡检报告,详细记录设备运行情况、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措施,确保隐患早发现、早处理。
2.定期养护服务:按照设备说明书及医疗行业规范,定期对制氧设备进行全面养护,包括但不限于制氧主机内部清洁、滤芯更换、润滑油加注,氧气储罐排污、防腐处理,管道气密性检测、除锈维护,阀门润滑、校准,压力表、氧浓度传感器等计量器具的校验,确保设备性能达标。
3.故障维修服务:接到制氧站设备故障通知后,供应商需在规定时间内(紧急故障不超过2小时,一般故障不超过8小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抵达现场处理,快速排查故障、完成维修,更换的零部件需为合格产品,且符合设备原厂标准或同等质量标准,维修后需进行全面调试,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并提交故障维修报告。
4.应急保障服务:建立应急响应机制,针对制氧站突发故障(如设备停机、管道泄漏、氧气供应中断等),提供24小时应急维修服务,确保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氧气供应,最大限度降低对临床诊疗工作的影响;同时制定应急保障方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5.技术支持与培训:为我院制氧站管理人员、操作人员提供免费技术培训,讲解设备日常操作规范、简单故障排查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等;定期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及时解答我院相关人员提出的设备运维问题,协助我院建立完善的设备运维档案。
6.其他相关服务:配合我院完成上级部门的设备检查、验收工作,提供所需的运维记录、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按照我院要求,定期对制氧站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确保制氧站运行符合安全生产、医疗质量相关规定;及时更换老化、损坏的零部件,费用包含在报价内(特殊大额零部件可另行协商,但需提前书面报备我院)。
三、供应商需提交的材料
1.主体资质证明: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需包含制氧设备维修、医疗器械维修或相关设备运维服务,且在有效期内);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若委托他人参与比选,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明确授权范围、期限,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核对);
(4)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维修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的GC2级或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价文件:需明确本次维修修护服务的年度总报价(含税),报价需详细列明各项服务的费用构成,不得有遗漏,且报价不得超过去年同期维保费用标准;同时提交报价承诺函,承诺报价真实有效,无虚报、瞒报、漏报情况,若中标后未按报价提供服务,我院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服务方案:详细制定本次制氧站维修修护服务方案,包括服务流程、巡检计划、养护周期、故障响应机制、应急保障方案、技术培训计划等,方案需结合我院制氧站实际情况,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明确服务标准和质量承诺。
4.信用及合规证明:
(1)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近1个月内),证明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提供近3年内(自本次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无重大质量投诉、无违约失信行为的书面承诺函(加盖公章);
(3)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6个月的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其他相关材料:供应商认为可证明自身资质、实力、服务质量的其他材料(如荣誉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加盖单位公章。
四、比选流程
1.公告发布:本次比选事宜通过我院官方渠道(如院内公告栏、当地政务平台等)公开发布,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2.报名及材料提交: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
(2)提交地点:****党政办;
(3)联系人:土丁尕索、182****8123;
3.现场比选评审:
(1)评审时间:材料审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合格供应商);
(2)评审地点:****;
(3)评审方式:评审小组采取综合评分法,从供应商资质、专业能力、业绩情况、服务方案、报价、信用状况、应急保障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
4.结果公示:比选评审结束后,将中选候选人名单在我院官方渠道公示,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监察室书面提出,异议需加盖单位公章并说明理由,我院将在收到异议后3个工作日内核实并回复;无异议的,确定中选供应商。
5.协议签订:公示无异议后,我院与中选供应商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正式维修修护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服务标准、费用支付、违约责任等相关事宜。
6.服务实施:协议签订后,中选供应商需按照协议约定及服务方案开展维修修护服务,我院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监督、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我院有权要求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可解除协议,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四、其他说明
1.报价要求:报价为年度全包价(含所有相关费用),不得超过去年同期维保标准,报价无效或擅自更改报价将取消资格。
2.资质与诚信:供应商需具备全部要求资质,严禁提供虚假材料,违规者取消资格并列入黑名单,追究相关责任。
3.服务与履约:需按国家及我院标准提供服务,保障设备正常运行;严禁转包分包,服从我院管理,违约将追责。
4.保密与衔接:严格保密我院相关信息;需做好与现有6月到期协议的衔接,确保无服务空档期。
5.其他: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我院拥有最终解释权,****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