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营与配送业务需求,****就中药饮片定点供应厂家遴选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资质、具备供货能力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中药饮片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国药典》现行版、国家及**省地方中药炮制规范的中药饮片,涵盖常用饮片、贵细饮片、规范炮制饮片等品类,具体供货品种、规格、数量以采购人提前1个工作日书面或系统发出的采购订单或实际采购目录为准。
(三)服务期限:1 年,期满考核合格可续签。
(四)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配送地址(**省内)。
(五)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六)结算方式:背靠背支付。
(一)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附供应商履约能力承诺书;③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年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参考投标文件格式)】;④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⑤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通知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结果为依据,提供信用记录承诺书。
(二)生产企业须具备药品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须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
(三)近3 年内无重大药品质量事故、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四)具备稳定产能、仓储条件、药品追溯体系及**省内配送能力。
(五)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完全接受本公告约定的背靠背支付条款,无任何附加条件。
(一)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国药典》现行版、国家炮制规范及相关质量标准,每批次随货提供检验报告、合格证及追溯信息。
(二)供应商交付每批次货物后,采购人有权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外观、随货资料、数量核验,对于药品内在质量问题,采购人有权在货物交付后对货物质量提出异议,供应商需在接到异议通知后24小时内予以响应并提出解决方案。
(三)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交付的中药饮片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抽样检验,抽检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拒收该批次全部货物,要求供应商在72小时内退换合格货物,产生的退换货、运输、检验等全部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四)包装规范、标识齐全,符合药品储运要求。
(五)接到订单后按约定时效配送,保障供应稳定、应急响应及时。
(六)采购人发出采购订单时有权明确该批次货物的配送时效要求,成交供应商未按要求时效配送的,采购人有权拒收货物,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该批次货款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赔偿差额部分。
(七)报价为落地含税全包价,含包装、运输、装卸、检验、税费等全部费用。
(一)本项目全部货款采用背靠背支付。
(二)采购人在收到对应批次货物的终端客户对应货款后,向成交单位支付该批次已供货、已对账、验收合格部分的货款。供应商有权在采购人收到对应终端客户货款后,要求采购人按月对账并支付已供货、已验收合格部分的货款。
(三)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获取的采购人采购需求、下游客户信息、交易流水、配送地址等所有核心数据及商业秘密,仅可用于本次**项下的供货、配送用途,不得擅自复制、泄露、向第三方提供或用于其他任何用途,**终止后需立即销毁所有前述数据,基于本次**产生的所有衍生数据权益全部归采购人所有。
(四)采购人有权不向供应商披露我方与终端客户的结算细节、付款进度、**信息等商业秘密,供应商不得就此提出任何异议或额外要求。
(五)成交单位与采购人对上一自然月已供货且验收合格的货款进行对账,对账确认无误后,按月对账,成交单位提供合法有效增值税发票,采购人不承担利息、资金占用费及垫资责任。
(六)如终端客户未回款,采购人付款义务相应顺延,不构成采购人违约。
(七)因产品质量、交货延迟、资料不合规等导致终端拒付/ 扣款的,由成交单位自行承担相应损失,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其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终端索赔款、维权费用、商誉损失等),成交单位还应向采购人全额赔偿。
(一)报价单(加盖公章,注明品种、规格、单价、总价)。
(二)营业执照、生产/ 经营许可证、GMP/GSP 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四)质量保障与供货服务方案。
(五)背靠背支付确认函(承诺完全接受本公告支付条款)。
(六)近三年同类业绩证明、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七)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为PDF版本提交至指定邮箱,纸质版原件由供应商自行留存备查,逾期或资料不全不予受理。
(一)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15日12时。标书代写
(二)递交方式:网上递交(在截止日期前将文件递交至邮箱)。标书代写
(三)联系人:谢竹 ;联系电话:183****8345。
(四)邮箱:****@qq.com。
采购人对报价单位的资质合规、质量保障、价格水平、供货能力、服务响应、背靠背条款响应度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成交单位,不保证最低价成交。
(一)本次询价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二)成交单位须按要求签订供货合同,严格履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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