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法治建设推广展厅
采购部门:****保卫处
采购方式:综合比价
采购预算(限价):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报价超出预算的视为无效报价。
二、采购需求详情
建设规模约200平方米,打造集展板制作、吊顶装修、主题造型搭建****基地,融入声、光、电一体化展示效果,并配套相应宣教电子设备,满足法治内容展示、互动体验等功能需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有效登记许可证明材料),且经营范围包含平面设计、展览展示服务相关项目;
2.若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3.****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不得存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否则投标无效(以开标当日采购方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标书代写
4.需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
5.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或近半年内纳税证明、社保缴费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
6.需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或相关资质证书、人员配置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
四、报价、评标相关说明
(一)报价文件要求
1.报价文件须密封装订,所有封口处需粘贴封条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2.供应商需对项目全部内容进行完整报价,不得仅对部分内容报价;
3.报价文件需对本公告采购需求及资格要求作出实质性、完全响应,未响应或响应不全的视为无效报价。
(二)报价文件内容
1.展厅设计方案(含平面布局、效果展示、声光电系统说明等);
2.详细报价单(报价需包含设计费、材料费、人工费、安装费、税费及后期运维保障等所有相关费用),并加盖单位公章;
3.本公告第三条“供应商资格要求”对应的全部证明材料;
4.近两年类似展厅建设或展览展示服务的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复印件、项目验收报告等);
5.服务承诺(含工期保障、质量保修、售后服务方案等)。
(三)评标原则
采购方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合格后,结合设计方案科学性与贴合度、报价合理性、类似业绩丰富度、服务承诺完备性、组织实施方案完整性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分,原则上综合评分最高者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五、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标书代写
1.报名时间:参与比价的供应商需于2026年5月8日12:00前联系采购指定联系人完成报名,逾期报名或未报名的供应商不予受理;
2比价与递交时间:供应商须于2026年5月8日14:30派授权代表携带密封完整的报价文件至****保卫处会议室,参与现场比价并递交文件;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六、联系方式
采购部门:****保卫处
地址:**市**区**西路531号
联系人:赵老师电话:139****7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