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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室关于调整2025年农业生态**保护资**生生物增殖放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5〕84 号)及《****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 2025 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农业生态**保护资金的通知》(北财农〔2025〕33号)文件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局于2026年4月29日组织验收专家组对2025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农业生态**保护资金渔业**保护增殖放流项目进行了验收,项目建设内容符合批复的实施方案以及相关规定,通过验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对该公示有异议,请于2026年5月11日下午下班前,署真实姓名和通讯地址,可以书面、传真或电话的形式向我局反映。****地址:**市**区**路241号,联系电话:0779-****128。
附件:2025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农业生态**保护资金渔业**保护增殖放流项目专家验收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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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