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关于**市120急救市县一体化智能****分站服务项目
拟采购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壹拾壹万陆仟伍佰贰拾元整(¥:116520.00元)
二、采用院内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本项目符合上述情形,具体理由如下:
(一)公共服务项目的特殊要求
**市120急救指挥调度平台属于全市统一的院前急救公共服务平台,具有整体性、统一性和安全性的特殊要求。****医院的分站点,必须与市级平台实现无缝对接,在数据标准、通信协议、调度指令、系统响应等方面保持完全一致。若由其他供应商提供服务,将导致技术体系不兼容,影响全市急救调度的统一性和可靠性。
(二)使用不可替代的专有技术
****公司在承建市级平台过程中,形成了具有独占性的系统架构、数据接口、通信协议及源代码体系。该平台未向社会开放源代码及核心接口文档,其他供应商无法获取必要的技术****分站系统。
(三)确保系统不间断运行及服务延续性
由**台****分站服务,能够精准掌握系统核心细节,高效完成数据改造与对接,避免因不同供应商技术差异导致的系统故障、数据丢失或安全风险,最大限度保障院前急救服务的连续性和可靠性。
综上,本项目只能从****处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情形。
三、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北路11号
四、公示期限
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5月13日
五、项目联系人信息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75-****866
****
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