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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市
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锅炉采购项目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1 | 锅炉采购项目 |
采购内容:对原有4台锅炉进行拆除(废除锅炉归甲方处置),采购并安装4台锅炉(含配套设施),须与现有设备及管道配套使用,满足日常供暖需求。
采购数量:4台
主要功能或目标:对原有4台锅炉进行拆除(废除锅炉归甲方处置),采购并安装4台锅炉(含配套设施),须与现有设备及管道配套使用,满足日常供暖需求。
需满足的要求:对原有4台锅炉进行拆除(废除锅炉归甲方处置),采购并安装4台锅炉(含配套设施),须与现有设备及管道配套使用,满足日常供暖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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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内容包含原有锅炉及配件拆除、基础拆除及新做、地面恢复、新锅炉就位、水风电气等管道、设备及配件安装、调试验收、手续办理等。 1、锅炉本体4台 钢制承压燃气热水锅炉,三回程结构,锅炉额定热功率大于等于1400kw,具备同型号特种设备监检证书复印件,额定压力大于等于1.0MPa,锅炉热效率≥92%,额定进出水温度95/70℃,配备相应阀门、仪表及控制系统; 锅炉安装就位完成后,须满足《锅炉房设计标准》GB50041-2020对间距的要求; 质量要求: 锅炉本体应采用高强度钢材制造,具有良好的耐高温、耐腐蚀、耐压性能,确保在长期运行过程中不会出现变形、破裂等问题;制造工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制造,焊接工艺应符合要求,焊缝均匀,牢固,无气孔、夹渣等缺陷,确保锅炉制造质量。 2、锅炉控制柜4台 电源380v、具备温度、压力等参数控制功能,配备气候补偿器,可以通过控制系统,对锅炉状态实时检测和调整,确保运行参数稳定在设定范围内。并可接入锅炉房现有供暖控制系统。 3、燃烧器4台 锅炉本体所配置燃烧器须采用知名品牌,明确其品牌、产地,具备型式试验证书及报告。满足锅炉本体负荷要求,NOx排放≤30mg/m3,噪音≤85db。 ★供应商须承诺完成旧锅炉的注销、新锅炉安装告知、检验、报备、建档等全流程手续。 | 98.00 | 2026年05月 |
注:1.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2.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联系人:闫助理
联系方式:181****9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