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招标代理:**** |
| 2026-05-07 09:0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2026-05-27 08: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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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项目一期项目强电线路迁改工程和临建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项目一期项目强电线路迁改工程和临建工程已由保****改革局以保清发改审批(2025)项目069号批准建设,项****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项目一期项目强电线路迁改工程和临建工程 建设地点:**市**区 项目规模:****广场设计范围为规划发展西路西延路以北、**南站站房以南、规划经五路以东、规划经二路以西的围合区域,****广场、城市公交车场站、出租车场站、****停车场、场站综合楼组成,广场占地总面积约16.71万平方米;在站房**落客平台外设置一条高架落客匝道,匝道全长1289.89米;**周边三条道路分别为发展西路、规划经二路与规划经五路,其中发展西路全长2009米,规划经二路全长519米,规划经五路全长523米;并建设其他配套设施。 工期:90天。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的现行相关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5-07 09:00至2026-05-13 09:00(**时间,下同),登录**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5-27 08:4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按照河****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 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本次招标采用“双盲”评审,(1)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2)“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评标委 员会按要求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3)此项目为“远程异地评标”项目,即采用:专家“盲抽”、副场“盲定”、异地专家“盲评”的方式。(4)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本项目使用的第三方平台为:**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 (https://szj.****.cn/hbggfwpt/),依据《价格法》、《公共**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 14 部委 39 号令))第十九条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建设运营的通知》(发改法规[2014]1925 号)第一条第三款的要求,按照“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收取平台使用费。收费主体为本项目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收费标准:0 元。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异议联系单位(1):****异议联系人:李冲冲 联系电话: 0312-****743 异议联系单位(2):****异议联系人:周朝南 联系电话: 0312-****555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保****改革局 电话:0312-****685 电子邮箱:****@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本项目使用的第三方平台为:**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 (https://szj.****.cn/hbggfwpt/),依据《价格法》、《公共**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 14 部委 39 号令))第十九条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建设运营的通知》(发改法规[2014]1925 号)第一条第三款的要求,按照“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收取平台使用费。收费主体为本项目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收费标准:0 元。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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