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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省
某部法律服务项目废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某部法律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公示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四、流标原因:
本项目有效供应商数量不满足询价文件要求,本次采购失败。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如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函(加盖供应商公章)应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深表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
五、联系人姓名、电话及邮箱: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198****2939
邮 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