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公司等2户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截至2026年4月20日,该两户债权总额为1492.47万元。该两户债权的债务人分布在**市**区。该两户债权的交易对象为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其他组织,但国家公务员、****公司****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
公告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7个工作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联系。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0315-****750
电子邮件:****@hebamc.com
公司地址:**市**区西三庄街86号互联网大厦C座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311-****1217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子邮件:****@hebamc.com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受让人成交确认前需签订相关承诺书。
****
2026年5月7日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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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基本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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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资产名称 |
资产种类 |
所在地 |
币种 |
标的金额(元) |
担保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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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合计 |
本金余额 |
利息余额 |
||||||
| 1 |
********公司 |
债权 |
** |
人民币 |
7,467,251.09 |
6,589,499.93 |
877,751.16 |
债务人以其名下位于**区孙村乡南孙村300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李雄、王艳平、**市雄风****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共同借款人:李伟 |
| 2 |
******公司 |
债权 |
** |
人民币 |
7,457,452.67 |
6,572,383.98 |
885,068.69 |
**市雄风****公司以其名下位于孙村乡南孙村、保新**侧共计1332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以及3943.57平方米的地上房产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孙焕娣、赵建永、杨桐林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共同借款人:李伟 |
| 合计 |
14,924,703.76 |
13,161,883.91 |
1,762,819.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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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债权基准日的债权本金及利息(含利息、罚息、应加倍支付的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债权的本金、利息、复利和罚息金额,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重组收益、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因四舍五入产生的差额忽略不计。如公告中债务人、债权金额、抵(质)押物,担保人等信息与实际不符的,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效法律文书为准。上述债权及其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