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5-0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运动鞋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7日-2026年5月12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32-****686
地 址:****生态环境局(综合业务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运动鞋迁建项目 | **县水南镇凤祥中路180号轻工纺织产业园 | **** | ******公司 | 本项目拟租赁36000平方米标准厂房,将****位于**经开区装备制造园14#楼和16#楼内的6条运动鞋生产线搬迁至轻工纺织产业园3#楼和5#楼。以革料、网布、聚氨酯胶、油墨等为主要原辅料,新购置绣花机、压衬机、刷胶机、喷胶机等生产设备,同时新增4条运动鞋生产线,配套建设环保设施,迁建后共10条生产线,建成后年产运动鞋350万双。 | 一、污染防治措施 1.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和清洁生产原则,加强原辅材料管控,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落实环保投资,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使用;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管理维护,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管控,确保各项环保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减轻或消除施工期废水、废渣、噪声、扬尘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工序均设置在封闭车间内,3#3F成型车间涂胶、烘箱、压底、补胶等生产线有机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与负压收集的胶水房有机废气一起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1)。5#3F成型车间涂胶、烘箱、压底、补胶等生产线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2)。5#5F胶印区及晒版间设置独立封闭生产区域,印刷、调墨、烘干、晒版等工序有机废气经负压收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3)。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管理维护,定期更换、足量填充活性炭。胶水、照射处理剂、清洁剂、油墨等物料储存、运输等各环节均应加盖密闭,加强管理,不得随意敞口放置。 4.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雨污分流”制,雨水经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冷却水循环利用,生活污水和****园区预处理池处理达标后经污水管网排放****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5.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车间封闭,生产设备均布置在厂房内;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高噪设备、基座减振,加强维护保养,防止设备异常运行;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合理安排生产作业时间,夜间不生产。 6.严格落实固体废物的处置、综合利用措施。规范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及其标志牌和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废包装桶、废网板、废UV管、废胶片、废感光胶、废活性炭、洗版废液、废抹布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分****回收站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二、其他部门意见 ****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603-511025-04-01-354220】FGQB-0901号予以备案,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