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一、项目编号:**** 包号:1 | ||||
| 二、项目名称:****农业农村局**市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自动料线采购(二次) | ||||
| 三、采购日期:2026年2月27日 | ||||
| 四、相关当事人 | ||||
| 投诉人:西双****公司 | ||||
| 地址:**省****岗区嵩山路107号赫时小区(会展中央建设项目)1栋1单元807室 | ||||
| ||||
| ||||
| 五、基本情况 | ||||
| 投诉事项一:西双****公司不认可以“所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不符合要求”作为废标理由。 投诉事项二:拟定中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报的从业人员12人(未达到小型企业人员标准,应划分为微型企业),涉嫌虚假申报中****政府采购政策优惠。 投诉事项三:拟定中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载明本项目所有27种产品的制造商均为****,该企业仅12名从业人员,从生产规模、产能配置等实际情况来看,不具备同时生产制作该项目27种不同规格品类的能力。 投诉事项四:拟定中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60料线物联网电控、102料线物联网电控制造商不具备生产能力。依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2023年修订)》,配电柜属于目录内低压成套开关设备(0301)范畴,具体为成套电力开关设备,纳入国家强制性3C认证管理。经核实,****未取得配电、电控相关产品的3C认证证书,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相关管理规定。 投诉事项五:本项目设定的最高限价为****993.00元,最终中标报价为****800.00元,中标价与最高限价仅相差1193元,报价近乎贴近最高限价。西双****公司****公司在本项目中被以无合理依据的理由作废标处理这一情形,是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 ||||
| 六、处理结果及依据 | ||||
| 经调查,认定投诉事项一成立,投诉事项二部分成立,投诉事项三、四、五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认定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无 | ||||
| **** | ||||
| 2026年5月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