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102号)及《****总站关于印发<2026年**省农作物高产、优质、绿色新品种展示示范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闽种站〔2026〕3号)和《**县2026年农作物品种试验鉴定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宁农〔2026〕21号)、《********财政局关于印发**县2026年优质稻品种示范推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2026〕22号)文件精神,2026年在我县实施农作物品种试验鉴定示范项目和优质稻品种示范推广项目,为更好地择优选择实施主体,现发布项目申报指南如下:
一、项目申报主体
全县******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范围涵盖所申报作物种植,具备开展农作物展示示范的能力,并愿意承担该农作物品种示范的均可报名。
二、实施内容
1.甘薯、薏苡、三叶青展示示范项目。各实施主体需组织新品种进行展示,示范品种1-3个,面积50亩以上。
2.优质稻品种示范推广项目。各实施主体需组织新品种进行展示,示范品种2-3个,面积100亩以上。
每个示范片(点)做到统一供应良种、统一品种布局、统一技术操作规程等。通过实施农作物品种展示示范,做到抓重点促面上,抓示范促推广,促进农作物新品种在全县范围内推广,提高农业产业整体效益。
三、申报程序
1.各乡镇符合申报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根据本****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申报单位应当保证材料的真实性,不得以虚报、伪造等手段骗取本项目。
2.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农业专家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联合审查和实地考察,筛选比对,择优选择。拟实施该项目的主体对象在“****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行文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并签订承担项目协议书。
3.项目完成后,项目****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县农业农村局根据上级要求组织项目验收,验收合格并在“****政府网”公示,无异议后,履行资金拨付手续。具体补助标准以我县下达的实施方案为准。
四、申报材料
申报项目的农业经营主体需报送项目申报书、近三年获得的所有专项资金材料、不以同一项目多头重复申报的承诺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安全生产承诺书、申报主体有承包耕地的提供土地流转(或租赁)合同及其他必要的附件,并装订成册,书面材料一式一份。
书面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标书代写
附件:2026年**县农作物品种示范推广项目和优质稻品种示范推广项目申报书(格式)
****
2026年5月7日
附件
2026年**县农作物品种
试验鉴定示范项目(优质稻品种示范推广项目)申报书(格式)
申 请 项 目:
申 请 单 位:
项目单位法人代表:
项目单位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通 讯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E-Mail:
****制
二○二六年
| 一、申报主体基本情况 二、申请项目理由与现有条件 三、项目拟实施地点、面积 四、拟实施项目示范点准备情况 五、进度安排与预期效益 1.进度安排。 2.预期效益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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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单位及主管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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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同意面积、品种调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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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单位意见 |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实施该项目。 (项目单位章) 法人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
| 所在乡镇农技部门审核意见 |
(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 ****政府意见 |
(单位公章) 分管领导签名: 年 月 日 |
| 县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协查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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