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区智享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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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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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发改局 |
批复文号 |
绵游发改法规[2025]28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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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地点 |
**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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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规模及内容 |
项目拟在**区全域范围内利用现有停车位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168套,其中240kW超充桩20套,90kW快充桩148套;配套建设电力管线、变压器、充电引导指示牌、智慧充电管理系统及平台等相关附属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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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2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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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似业绩 |
市政(不含城市轨道)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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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理范围 |
本项目所有招标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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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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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招标时间 |
2026-05-07 00:00至2026-05-09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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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选报名时间 |
2026-05-07 00:00至2026-05-09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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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下浮40%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申请人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以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2个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的市政工程类项目招标代理业绩。 2、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以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个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的市政工程类项目个人业绩(项目业绩以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为准,需提供招标公告和评标结果公示完整截图)。 3、拟派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主要专职技术人员3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专职技术人员中至少1人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任职资格文件、任职资格评审表)。 4、申请单位须具备发改部门评定的在库评标专家人员不少于2名。(附专家证或专家库网上截图)。注:(以上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缴纳最近连续6个月以上养老保险证明) 5、申请人在《**省住房城乡建设数据共享平台》招标代理诚信分值为100分(提供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官方网站查询截图)。 6、申请人须提供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公司基本情况(如:企业营业执照、具有开评标室、档案室、监督室、监控录音录像系统等固定办公场所图片,如固定办公场所在项目所在地的可提供相关佐证资料)、项目实施方案(如:招标文件编制时限、挂网时限等)、项目资料收集、项目备案、档案管理等,服务方案应完整、细致、准确。注:申请人应在本平台报名成功后根据上述所列要求,认真准备资料,申请人以提供邮箱的申请证明材料为准,不满足要求,作无效证明材料处理,并在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前将证明****公司及项目名称命名)发送至****@qq.com电子邮箱,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证明材料中若有模糊不清且无法辨识的或晚于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发送的,将作无效证明材料处理。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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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陈老师 |
联系电话 |
0816-****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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