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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场中介组织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16号)和《****信息局关于测绘资质备案有关问题的批复》(闽测管〔2017〕2号)有关规定,******厅关于测绘单位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备案的工作要求,我局对相关单位的备案材料进行了审查。为进一步规范实验区测绘市场,方便业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自主选择测绘资质单位,现将2026年度第一批在岚注册及符合分支机构备案的13家测绘单位名单予以公告。
附件:在岚注册及分支机构备案的13家测绘资质单位名单
****合实验区****环境局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