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9600
传 真:022-****9601
通讯地址:**区桥北街道绿茵西路3****中心)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 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 **灾后恢复重建气象观测业务能力提升工程-X波段天气雷达(**站) | **** | **区七****公司用地范围内 | 联合泰泽****公司 | 本项目拟投资504万元,在**市**区七****公司用地范围内建设**灾后恢复重建气象观测业务能力提升工程-X波段天气雷达(**站)。主要建设内容为:**25米高雷达铁塔,塔顶设备平**装一部X波段全固态天气雷达设备、避雷针等,塔下设置1座设备方舱,主要布设UPS电源、机械、配电箱、空调等;同时配套建设供配电、通信、防雷等公辅设施。 | 1、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防治措施,防止施工期扬尘、噪声等污染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2、电磁辐射:本项目须采取相应的电磁辐射防护措施,确保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均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3、噪声:本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废蓄电池须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2026.4.30 — 2026.5.9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