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科浩包装有限公司气泡膜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情况公示

审批
江西-南昌-安义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0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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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环境局 生成日期: 2026-05-07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气泡膜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情况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气泡膜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8日至2026年5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1-****9083 传 真:0791-****9083

通讯地址:**县**路209****环境局204室)邮 编:330500

项目名称

****气泡膜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园区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为**性质,位于******园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5°35′15.514″,北纬28°51′40.380″,租用安****公司现有1101厂房建设。项目以PE粒子、开口母粒为原料,通过投料、流延冷却、牵引导辊、收卷、分切制膜等生产工艺,年产气泡膜850吨。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万元,占总投资的2.3%。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废气中污染物的类别和性质,采取成熟可靠处理工艺,确保各类废气污染物排放按环评要求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1101.4-2019)、《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修改单)、《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控制标准(试行)》(DB36 2186-2025)等相关标准或管控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废水收集、处理方案,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相关标准要求后,由市政****工业园****处理厂处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噪声影响。运行期厂界噪声必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格履行危险废物转移相关环保手续,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综合利用或处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应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贮存设施的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采取防渗、防腐措施,防止项目运营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减轻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项目配套的环保设备设施应落实安全生产要求,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生产相关手续,报相关职能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七)排污口规范化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识别标志牌。

附件: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