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玉龙县2025年农业生产防灾减灾,灾后恢复生产工作及提升养殖企业(户))应对自然灾害能力,根据《****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十一批,越冬饲草料储备)的通知》(丽财农〔2025〕99号)文件,和****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救灾资金(第十一批,越冬饲草储备)资金的通知》玉财农指〔2026〕12号文件、****农业农村局2026年第6次党组会议纪要、****即将实施玉龙县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防灾救灾第十一批)项目,现按照程序将项目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十一批,越冬饲草料储备)
(二)项目实施单位:****
(三)项目负责人:洪学文
(四)项目监管单位:****农业农村局
(五)项目实施范围:16个乡镇
(六)项目实施时限:2026年1月—2026年12月
(七)项目总投资:54万元(中央财政资金)
(八)项目建设内容:对灾区符合项目实施条件养殖户调运购买饲草进行适当补助,(补助标准100元/吨,项目补助数量3000吨,补助总金额30万元);投放种公羊80只。
二、项目资金预算
项目总预算:54万元,其中调运饲草补助:30万元(调运饲草3000吨×100元/吨=300000元);购买种畜补助:24万元(补助种公羊80只×3000元/只=240000元)
三、项目预期目标
通过饲草调运,保障灾区牛羊饲草安全,避免因饲草短缺而死亡或掉膘损失,通过良种补助,加快灾区牛羊产业良种化饲养进程,提升畜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化解当前牛羊价格下跌不利因素影响,稳定灾区畜牧产业。
四、项目监督方式
为确保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十一批,越冬饲草料储备)项目的公开、公平、公正实施,欢迎社会各界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承接单位:****
电话:0888-****467
地址:玉龙县白华路41号
五、公示期限
公示时间:2026年5月8日—2026年5月13日
公示单位:****
公示日期: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