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货地址:****市**区宝环科****(钢轧区水治理作业部)
二、保证金额度:500
三、商务条款:
5.1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7月30日前完成维修、调试并交付甲**常使用。因乙方原因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
5.2、报价为包干价(不含税),报价应包括完成服务周期内所有项目的全部费用。
5.3、 付款方式:付款采用6个月承兑汇票,具体按甲方财务资金支付政策执行。
5.4 、付款条件:
(1)设备维修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并正常投入使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98.5%;
(2)剩余合同金额的1.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且设备无质量遗留问题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5.5 、质保期:质保期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质保期内如因维修质量问题导致设备故障,乙方应在约定时间内免费返修、调试直至正常运行。
5.6、 验收标准:维修后设备应达到原设计技术参数及正常运行要求,满足甲方生产使用需求,视为验收合格。
5.7、资质 :应具备履行本项目所需法定资质,满足询价文件中所有资质及经营范围要求,且供应商必须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财务、技术、人员等服务能力。
5.8、业绩:根据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相应合同业绩资料,且无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
四、技术条款:
6.1质量:达到国家标准规范或设计规范,现场测绘确保安装尺寸以及满足现场工矿环境要求。供应商需提供乙供材料产品合格证、说明书等相关资料,所有物品达国家环保要求。
6.2如发生质量异议,按照甲方要求整改,如果发生重大质量异议(涉及安全环保),立即终止合同,损失由乙方承担。
6.3施工后保证:若施工项目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予以更换或维修。
6.4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关技术咨询、现场调试、技术指导等施工后服务。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200万元
六、报名要求:
4.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4.2、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经营资质,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通用设备修理或相关制造;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要求均为原件扫描件。
4.3、资质: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供货及售后技术服务能力,能够按询价文件要求保质保量完成项目。
4.4、业绩要求:
供应商具有近5年内类似设备维修/修复相关业绩不少于1份,履约情况良好,无重大质量问题。
4.5、信誉要求:信誉良好,在经营过程中无违法经营且无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 网站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段为询价公告发布之日起 5天内。
4.6、报价人****集团或宝武环科、宝武水务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