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1.项目名称:**县头铺镇柿**盛景嘉苑小区公共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工程
2.项目编号:****
3.预算金额:57.98109 万元
4.最高限价:57.98109 万元
5.开标时间:2026年5月6日15时00分
6.公示时间: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5月9日
7.采购人代表:马书记;联系方式:182****9944
8.第一成交候选人:****
(1)响应报价:560000.00元;综合得分:96.46分
(2)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3)质量标准:合格
(4)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5)项目经理:刘凯利、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皖234********21063
9.第二成交候选人:****公司
(1)响应报价:511277.25元;综合得分:94.86分
(2)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3)质量标准:合格
(4)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5)项目经理:安彬、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皖234********87088
10.第三成交候选人:******公司
(1)响应报价:526758.20元;综合得分:94.48分
(2)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3)质量标准:合格
(4)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5)项目经理:许晓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苏232****09489
11.代理机构项目责任人:陈政民;联系电话:133****6059
12.异议:各供应商如有异议,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内按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公示期结束后不予受理。异议必须是供应商提出,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且亲自递交;否则不予受理,供应商在递交异议函纸质版的同时,必须将与纸质版异议函一致的电子版(为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发至****@163.com邮箱。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公示期结束后,本公示自动转为成交结果,第一成交候选人即为本项目的成交人。
公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