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3935979 | 建设单位法人:张** |
| 张莉丽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省**市**市码头镇**大道经六路西侧 |
| ****机械设备制造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搪瓷制品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11-C3311-金属结构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码头镇**大道经六路西侧 |
| 经度:115.****17222 纬度: 29.****02222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8-25 |
| 九瑞环评字〔2023〕2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10-2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400 |
| 62.4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3935979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市鑫洁****公司 |
| 913********849503T | 验收监测单位:**市鑫洁****公司 |
| 913********849503T | 竣工时间:2024-06-03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3-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4-2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10442 |
| **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钢结构件12000吨、环保设备2000吨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钢结构件6000吨 |
| 分期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钢结构件加工工艺: 将外购钢板进行分条下料,经切割、钻孔、组装、焊接、矫正、焊接探伤、钻孔、铆接、打磨、抛丸、喷漆、晾干等流程后将成品(钢结构件)进行包装、入库。 2.环保设备(箱形构件)加工工艺: 将外购将钢板进行分条下料,经切割、钻孔、组装、焊接、矫正、焊接探伤、铣顶、底面、装配、打磨、抛丸、喷漆、晾干等流程后将成品(环保设备)进行包装、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将外购钢板进行分条下料,经切割、钻孔、组装、焊接、矫正、焊接探伤、钻孔、铆接、打磨、抛丸、喷漆、晾干等流程后将成品(钢结构件)进行包装、入库。 |
| 分期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下料切割废气、焊接烟尘、钻孔打磨废气、抛丸废气、喷漆废气和食堂油烟。下料切割废气、钻孔打磨废气经车间沉降后呈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装置,抛丸废气经抛丸机自带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漆废气、晾干废气收集后通入RCO处理装置处理后经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 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喷枪清洗废水。喷枪清洗废水回用于调漆工序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处理厂接管标准后,进****处理厂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中一级A标准,最终排入长江。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废气主要为下料切割废气、焊接烟尘、钻孔打磨废气、抛丸废气和喷漆废气、晾干废气。下料切割废气、钻孔打磨废气经车间沉降后呈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装置,抛丸废气经抛丸机自带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漆废气、晾干废气收集后通入RCO处理装置处理后经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喷枪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专用吸污车辆进行定期清掏与外运至******处理厂,喷枪清洗废水回用于调漆工序不外排。 |
|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处理厂,现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专用吸污车辆进行定期清掏与外运至******处理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你公司报来的《****机械设备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批复要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省**市**市码头镇**大道经六路西侧,地理坐标为:E115°36'25.262",N29°49'45.488"。属**项目。设计产能为年产钢结构件12000吨、环保设备2000吨。项目总占地面积40000平方米,总投资5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8万元,占总投资0.22%。 (二)工程建设内容 主体工程:1#、2#、3#厂房(成品区、半成品组装区、次构件成品区、边角料二次利用加工区、涂装车间、抛丸车间、部分机械加工区、机械加工区);储运工程:原料区、成品区;辅助工程:办公楼、门卫室、罐区;公用工程:给水、供电设施、排水系统;环保工程:废气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噪声处理设施、固废(危废)暂存室。 (三)主要工艺 1.钢结构件加工工艺: 将外购钢板进行分条下料,经切割、钻孔、组装、焊接、矫正、焊接探伤、钻孔、铆接、打磨、抛丸、喷漆、晾干等流程后将成品(钢结构件)进行包装、入库。 2.环保设备(箱形构件)加工工艺: 将外购将钢板进行分条下料,经切割、钻孔、组装、焊接矫正、焊接探伤、铣顶、底面、装配、打磨、抛丸、喷漆、晾干等流程后将成品(环保设备)进行包装、入库。 (四)批复意见 你公司应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缓解和控制环境不利影响。根据报告表所作出“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的结论,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的性质、地点、规模、工艺和污染防治措施,在全面落实环境保护要求前提下建设。 二、施工期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 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按《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防止生态破坏和施工扬尘、施工废水、固体废弃物、噪声等污染。 (一)施工期扬尘防治。按要求设置围挡,物料进棚或加盖,车辆运输做到物料防散失、防泄漏,车辆驶出要冲洗,施工场地定时酒水抑尘。严格落实《关于严格执行全市**房屋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八个百分之百标准的通知》文件要求。 (二)施工期废水防治。主要为工程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在施工场地建设临时导流沟,并设置沉砂池,暴雨径流经沉砂池沉淀后引至雨水管网排放,避免雨水横流;设备、车辆清洗水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建筑材料的堆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不能近水体堆放,避免遇暴雨时被冲刷进入水体造成污染。施工人员食宿均依托项目现有办公楼进行解决,场地不设置临时营地。 (三)施工期固废防治。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废料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建筑废物优先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四)施工期噪声防治。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及施工工艺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使用时间;严格控制施工时间,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的,做好周围群众的工作,并报相关部门批准方可施工。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 三、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 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废气污染防治。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各类工艺废气污染物的性质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效率应满足需要,排气筒高度、永久性采样监测孔和采样平台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采用成熟稳定的先进工艺技术,加强运行管理和环境管理。按照《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对挥发性有机物进行治理,废气处理吸附材料应设有富余量,及时更换吸附材料,并做好吸附材料的台账管理。严格落实无组织排放废气的各项控制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项目有组织废气热处理焊接烟尘、颗粒物、漆雾参照执行**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中排放限值要求;喷漆和干有机废气参照执行**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表面涂装中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参照执行**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3中排放限值要求;喷漆和晾千有机废气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监控点排放限值。厨房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规模排放标准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按“雨污分流、清污分离、分质分类”原则合理设计、建设厂区排水管网。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废水处理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喷枪清洗废水。喷枪清洗废水回用于调漆工序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处理厂接管标准后,进****处理厂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中一级A标准,最终排入长江。 (三)噪声污染防治。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并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必须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并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五)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地下水、土壤防治措施,并加强对防腐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防止环境污染,确保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规定的标准。 (六)风险防范措施。项目风险源主要为丙烷、废矿物油等有毒物质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后对环境造成污染。你公司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加强日常管理,控制风险事故发生。 (七)清洁生产。选择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降低物耗能耗,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禁止采用属淘汰类的生产设备及生产工艺。 (八)总量控制要求。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TV0C:1.474t/a。 (九)排污口规范化要求。按国家和我省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并建立档案 (十)信息公开。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要求。 四、项目运行和竣工验收环境保护要求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环保设施建设和投资概算须纳入初步设计和施工合同,保证其建设进度和资金落实到位。 项目竣工后,按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进行验收,并依法向社会公开,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你公司在开展环保设施验收过程中应如实查验、监测、记载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应按规定开展排污许可工作,手续齐全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五、其它要求 (一)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防范环境风险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或自批准之日超过五年方开工建设,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办理报批(审核)手续。 ****公司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存在瞒报、假报行为,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项目在建设和运行中,应认真落实报告表中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安排专人负责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和日常维护,做好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台账和固废(危废)管理台账记录工作。辖区生态环境执法部门负责日常监管,督促检查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运行及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文件及批复基本一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处理厂,现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专用吸污车辆进行定期清掏与外运至******处理厂。 |
| 生活污水未接城市管网。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0001 | 0 | 0 | 0 | 0 | / |
| 1 | 滤筒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 滤筒除尘器 | 颗粒物 | |
| 2 | RCO处理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 | RCO处理装置 | 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 |
| 1 |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并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并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 厂界四周1m外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必须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并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 已建设一间危废暂存间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