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6********133020Q | 建设单位法人:杨海中 |
| 金云鹏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市 |
| ****地区**市乌伊路68号 |
| 春风油田老区(**市境内)五年滚动开发工程(十七期)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07-陆地石油开采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0711-B0711-陆地石油开采 |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市**区 **西南方向约40km处 |
| 经度:84.****6746 纬度: 45.****0002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3-18 |
| 新环审〔2022〕4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0-07-0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175 |
| 24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6********133020Q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水清清环境****公司 |
| 916********187205N | 验收监测单位:**水清清环境****公司 |
| 916********187205N | 竣工时间:2025-12-18 |
| 2025-12-22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5-22 |
| 2026-03-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4-1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lof.****.com/slof/csr/hjbhxxgk/history/default.shtml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部署开发井513口(其中采油井503口,注水井10口),均为新钻井,**井场513座,**集输管线126km、注汽管线142km、注水管线16km、道路126km、40m3高架油罐26座,新增原油产能24.3万吨/年 | 实际建设情况:十七期工程内容主要为:(1)新部署2口采油井;(2)**井场2座井场(单井井场2座),井场共配套建设高温高压截止阀、注采合一蒸汽阀、高温高压调节阀;(3)**集油管线85m;(4)配套自动控制、通信、供配电、道路、防腐、消防等辅助及公用工程 |
| 分期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滚动开发 | 实际建设情况:滚动开发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二)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实施前履行占用草地、林地审批手续并开展补偿工作;施工期,严控施工活动范围,避免对项目占地范围外区域造成扰动;加强野生动物和植物的保护;施工结束及时做好临时占地的清理和恢复工作。严禁在土地沙化防控区内开展施工活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防沙治沙法》有关规定,落实防沙治沙措施,在确保不破坏沙区生态,不造成新的土地沙化、退化的前提下,适度开发利用。参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导则》《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7-2018)等相关要求,制定完善的油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并严格落实。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行期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要求,持续加强物料储存、转移、输送等过程中VOCs排放、泄露、收集处理等控制措施。单井拉油罐为固定顶罐并设呼吸阀;原油装载采用底部装载或顶部浸没式装载;油气集输采用密闭流程;井口密封并设紧急截断阀;采用技术质量可靠的设备、仪表控制、阀门,烃类机泵采用无泄漏屏蔽泵;定期对油气集输管线进行巡检;开展泄露检测与修复工作。井场边界非甲烷总烃排放须符合《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 (四)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钻井废水随钻井泥浆、岩屑一起进入“钻井废弃物不落地达标处理技术”进行固液分离,分离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制,不外排;管道试压废水由罐车收集后循环使用,试压结束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井下作业废水采用回收罐收集,同采出水送至春风联合站、春风二号联合站处理。 (五)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选择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本工程施工期落地油、清罐底泥进入联合站原油处理系统自行综合利用,其余危险废物须交由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其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钻井泥浆和岩屑在本工程井场布设钻井不落地系统进行初步固液分离,分离固相依托第三方的钻井泥浆不落地处理项目进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处置。生活垃圾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一)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施工期间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未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二)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项目车辆按固定线路行驶,未随意开设便道,施工作业区域严格控制在征地范围内,减少土壤扰动和植被破坏。钻井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泥浆循环使用,钻井岩屑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达标后综合利用,现场未出现乱挖、乱堆、乱放等情况。对施工人员开展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教育工作,禁止施工人员随意惊吓、捕猎、宰杀野生动物。在井场区域周边设置“保护野生动植物”等警示牌。工程施工结束后,及时撤离井场设备,妥善处置固体废物,对施工迹地进行清理平整。2019年6月26日,******联合会编制完成《******准****油田绿色矿山第三方评估报告》;2019年6月27日,**准****油田录入**绿色矿山名录。 (三)施工期运输车辆加盖篷布,进出车辆限速行驶等抑尘措施,未在大风天气施工作业,车辆按规定路线行驶。施工期产生的影响已随施工期结束而消失。油气集输采用密闭流程;井口密封并设紧急截断阀;采用技术质量可靠的设备、仪表控制、阀门,烃类机泵采用无泄漏屏蔽泵;定期对油气集输管线进行巡检,并定期开展泄露检测与修复工作验收监测期间,井场边界非甲烷总烃最高浓度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标准限值要求,硫化氢最高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标准限值。 (四)采用水基钻井液,钻井废水与钻井泥浆、岩屑一同进入不落地处理系统处理,与废弃泥浆与岩屑一同委托****处理清运处置。施工期管道试压废水作为洁净水循环使用,试压结束后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采出液和井下作业废液均依托春风一号联合站处理,采出水和井下作业废水经春风一号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中回注标准后部分回注、部分注汽。 (五)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井场机泵、井场抽油机设备,井下作业的机泵以及交通车辆噪声等。 井场周围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采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对机械设备定期保养等措施降低运营期的噪声影响。验收监测期间,厂(场)界噪声监测范围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六)项目采用水基泥浆,钻井期间产生的钻井岩屑和废弃泥浆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收集后委托****处置,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后综合利用。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含油污泥、清管废渣、废防渗布和废机油,均属危险废物,截至验收监测期间,工程运营时间较短,尚未产生含油污泥、清管废渣、废机油、废防渗材料等,废机油****公司联合站综合利用;含油污泥、清管废渣产生后委托******公司清运处置;废防渗材料委托******公司清运处置。****已与******公司和******公司签订了处置协议。井下作业带罐操作,且在作业井场地面设置船型围堰,使落地油回收率达到100%。定期按照《井场巡井制度》对井场进行巡视,确保井场无遗留污含油污泥。****油田内部调剂解决,故不新增生活垃圾。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书》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完善项目的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强化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落实关键区域的防渗措施。加强人员管理,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加强对项目周边地下水、土壤等的监测,对环境污染隐患做到及早发现、及时处理。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二)开展工程环境监理,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合同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编制和报备施工期环境监理实施方案,定期提交监理报告,并将环境监理情况纳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范围。同时,将项目“以新带老"措施的落实情况一并纳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中进行考核(三)严格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要求,项目正常投运后尽快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项目建成后3至5年内,须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重点关注工程建设的生态环境影响,根据后评价结果,及时补充完善相关环保措施。认真梳理现存生态环境问题,采取有效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措施,努力建设绿色矿山(四)工程运营排放污染物前,要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批准的《报告书》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等的执行情况及其他有关内容;工程运行期必须严格执行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确保工程实施后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核定的指标内,并严格桉证排污(五)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动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应将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概算纳入设计以及施工、工程监理等招标文件及合同,并明确责任。 | 实际建设情况:(一)钻井期间施工单位配备井口防喷系统和消防设施,钻井及试油过程未发生井喷、油气泄漏等环境污染事件。****成立有QHSE管理部,****公司及各部门环境保护监督与管理工作,制定有《环境保护管理实施细则》、《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细则》等规章制度。建立了完善的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制度,根据项目所在地的地下水流向及其分布特征在项目区建立由地下水监测井和土壤监测点位,运营期由********区委托有资质单位按计划开展地下水和土壤监测,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监测计划。2024年10月,****修订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4年11月1****生态环境局备案完成,备案编号:650203-2024-28-L;日常管理中由项目主要负责人按照应急预案中的要求定期组织职工学习并进行演习。 (二)2025年9月,**胜利****公司完成对本项目十七期工程环境监理工作,并编制《春风油田老区(**市境内)五年滚动开发工程(排639-支平2等零散井工程)》。本项目根据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将后评价报告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要求,纳入本项目“以新带老”措施中,并于2023年开始实施“以新带老”措施,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三)2019年6月26日,******联合会编制完成《******准****油田绿色矿山第三方评估报告》;2019年6月27日,**准****油田录入**绿色矿山名录。 2022年5月17日,********公司签订《清洁生产审核及咨询服务合同》,截止到2023年10月完成清洁生产的审核,****生态环境局通过验收。 2021年~2022年,春风油田开展了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后评价报告为《****春风油田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2022年3月24日已取得****生态环境厅关于《****春风油田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备案意见的函》(新环环评函〔2022〕221号) (四)****将1#、2#、3#移动锅炉纳入2号注气站管理范围,于2024年10月29日完成排污许可证相关工作,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6********1330200004V。****3号注气站将4#移动锅炉纳入3号注气站管理范围,于2025年4月30日完成排污许可证相关工作,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6********1330200005V。本工程不涉及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项目所依托的移动注汽锅炉均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按证排污。 (五)建设单位建立了通畅的公众参与平台,将项目建设、竣工、调试以及相关环境管理信****油田官网上进行信息公开,公众可通过平台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按《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及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的要求制定了《新春****公司自行监测方案》,并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六)2025年9月,**胜利****公司对**五年滚动零散井十七期进行了环境监理工作总结,从施工废水、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固体废物、生态保护等方面对该工程进行施工期的监理;核查项目环保设施的建设情况。施工结束期间,督促施工方修复和复原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的环境,完成《春风油田老区(**市境内)五年滚动开发工程(排639-支平2等零散井工程)》。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39.84 | 0 | 0 | 0 | 0 | / |
| 0 | 0 | 79.68 | 0 | 0 | 0 | 0 | / |
| 0 | 0 | 15.94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无组织废气 |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8—2020)、《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运营期大气污染主要来自集输及外输过程中的无组织烃类挥发废气。生产运营期间采油管线密闭集输,定期对密闭管线及密封点进行巡检,确保设备稳定运行,控制无组织废气对环境的影响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井场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最高浓度均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8—2020)中5.9企业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硫化氢最高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新扩改建项目标准 |
| 1 | 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 | 项目运营期噪声采取减振降噪、定期巡检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井场厂(场)界噪声,昼间、夜间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本工程施工期落地油、清罐底泥进入联合站原油处理系统自行综合利用,其余危险废物须交由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其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钻井泥浆和岩屑在本工程井场布设钻井不落地系统进行初步固液分离,分离固相依托第三方的钻井泥浆不落地处理项目进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处置。生活垃圾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项目采用水基泥浆,钻井期间产生的钻井岩屑和废弃泥浆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收集后委托****处置,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后综合利用。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含油污泥、清管废渣、废防渗布和废机油,均属危险废物,截至验收监测期间,工程运营时间较短,尚未产生含油污泥、清管废渣、废机油、废防渗材料等,废机油****公司联合站综合利用;含油污泥、清管废渣产生后委托******公司清运处置;废防渗材料委托******公司清运处置。****已与******公司和******公司签订了处置协议。井下作业带罐操作,且在作业井场地面设置船型围堰,使落地油回收率达到100%。定期按照《井场巡井制度》对井场进行巡视,确保井场无遗留污含油污泥。****油田内部调剂解决,故不新增生活垃圾。 |
| 1 | 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实施前履行占用草地、林地审批手续并开展补偿工作;施工期,严控施工活动范围,避免对项目占地范围外区域造成扰动;加强野生动物和植物的保护;施工结束及时做好临时占地的清理和恢复工作。严禁在土地沙化防控区内开展施工活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防沙治沙法》有关规定,落实防沙治沙措施,在确保不破坏沙区生态,不造成新的土地沙化、退化的前提下,适度开发利用。参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导则》《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7-2018)等相关要求,制定完善的油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并严格落实。 | 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项目车辆按固定线路行驶,未随意开设便道,施工作业区域严格控制在征地范围内,减少土壤扰动和植被破坏。钻井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泥浆循环使用,钻井岩屑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达标后综合利用,现场未出现乱挖、乱堆、乱放等情况。对施工人员开展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教育工作,禁止施工人员随意惊吓、捕猎、宰杀野生动物。在井场区域周边设置“保护野生动植物”等警示牌。工程施工结束后,及时撤离井场设备,妥善处置固体废物,对施工迹地进行清理平整。2019年6月26日,******联合会编制完成《******准****油田绿色矿山第三方评估报告》;2019年6月27日,**准****油田录入**绿色矿山名录。 |
| 1 | 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书》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完善项目的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强化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落实关键区域的防渗措施。加强人员管理,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加强对项目周边地下水、土壤等的监测,对环境污染隐患做到及早发现、及时处理。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 钻井期间施工单位配备井口防喷系统和消防设施,钻井及试油过程未发生井喷、油气泄漏等环境污染事件。****成立有QHSE管理部,****公司及各部门环境保护监督与管理工作,制定有《环境保护管理实施细则》、《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细则》等规章制度。建立了完善的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制度,根据项目所在地的地下水流向及其分布特征在项目区建立由地下水监测井和土壤监测点位,运营期由********区委托有资质单位按计划开展地下水和土壤监测,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监测计划。2024年10月,****修订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4年11月1****生态环境局备案完成,备案编号:650203-2024-28-L;日常管理中由项目主要负责人按照应急预案中的要求定期组织职工学习并进行演习。 |
| 采出水送至春风联合站、春风二号联合站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采出水送至春风联合站、春风二号联合站处理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