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再生水用于河湖补水论证服务机构选取公告

审批
内蒙古-通辽-扎鲁特旗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0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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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再生水用于河湖补水论证服务机构选取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07 10:40

为贯彻落实《****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非常规水源统计工作的通知》(办节约〔2019〕241号)要求,进一步提高非常规水源统计质量水平,现组织开展再生水用于河湖补水论证工作,现对本项目论证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公开选取,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机构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开展再生水用于河湖补水论证工作

2.地点:**全域

3.资金来源:旗县自筹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论证报告编制并提交全部相关材料之日止

(二)服务内容

本次选取的第三方服务机构主要承担以下两项服务工作:

1. 论证水质是否符合或优于GB/T 18921或SL 368标准,论证是否具备生态补水需求和生态补水工程等情况;

2. 提供水质检测报告或水质达标证明、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应证明材料作为报告附件同步提交。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专业资质:具备从事水**论证、水环境影响评价或非常规水源利用研究的能力。

三、报名及响应文件递交
(一)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复印件)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5月13日(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址:****)或邮寄报名(以签收时间为准)

3.报名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13日17:30时(逾期送达视为无效)

四、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38****3927

五、其他说明

1. 中选单位须遵守执业准则和保密要求,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

2.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为贯彻落实《****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非常规水源统计工作的通知》(办节约〔2019〕241号)要求,进一步提高非常规水源统计质量水平,现组织开展再生水用于河湖补水论证工作,现对本项目论证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公开选取,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机构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一)项目基本信息1.项目名称:开展再生水用于河湖补水论证工作2.地点:**全域3.资金来源:旗县自筹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论证报告编制并提交全部相关材料之日止(二)服务内容本次选取的第三方服务机构主要承担以下两项服务工作:1. 论证水质是否符合或优于GB/T 18921或SL 368标准,论证是否具备生态补水需求和生态补水工程等情况;2. 提供水质检测报告或水质达标证明、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应证明材料作为报告附件同步提交。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专业资质:具备从事水**论证、水环境影响评价或非常规水源利用研究的能力。三、报名及响应文件递交(一)报名材料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复印件)(二)报名时间及方式1.报名时间: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5月13日(工作日9:00-12:00,14:30-17:30)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址:****)或邮寄报名(以签收时间为准)3.报名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13日17:30时(逾期送达视为无效)四、联系方式建设单位:**** 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138****3927五、其他说明1. 中选单位须遵守执业准则和保密要求,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2.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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