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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报来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运营商备案申请材料已收悉,根据《关于印发**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黔能源电力〔2016〕155号)要求,现予备案,特此通知:
一、企业名称:****。
二、企业类型:****公司(自然人独资)。
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325MAK6QM4E0U。
四、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电站;机动车充电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电气设备修理;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专用设备修理;机动车修理和维护;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充电控制设备租赁;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电池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能源技术研发;热力生产和供应。(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五、注册资金:贰仟万圆整。
六、严格执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相关管理规定、标准,违反相关要求,将按《**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暂行)》第二十条规定,取消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