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博物馆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需求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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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说明

1.1本章内容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

1.2本项目投标人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含提供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合同存续期间采购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1.3根据财政部等三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要参考包装需求标准,****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

2.服务要求

2.1项目概况:

2.1.1本项目对****食堂食材配送服务进行采购,主要提供食品采购、配送等服务,按需配送。

2.1.2项目控制预算:40万。

2.1.3采购内容:

肉、禽、蛋、果蔬、水产、豆制品类等。

2.2服务内容

2.2.1成交供应商所供产品的质量标准和卫生标准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等)。本项目涉及标准低于现行标准的,以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为准,如国家标准修订或变更,按最新标准执行;采购人有更高标准的,按采购人要求的标准执行。所涉及的现行有效的国家或行业标准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安**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GB 2707)、《食品安**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食品安**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食品安**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等。

2.2.2肉类必须由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且表皮洁净,膘厚适中,色泽鲜亮,纹理清晰,肉质细腻,无异味,无毛,按压无水迹。

2.2.3蔬菜瓜果应保证新鲜,由正规商家供货,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水产品、鱼类应体表光滑,无病灶,鳞片完整,无浑浊粘液,鱼类肉质紧密,有弹性,呈白色或淡黄色,眼球外突饱满透明,鳃丝清晰鲜红或暗红,保持活体状态固有本色,无异味,其他海鲜类产品要求新鲜无异味,肉质紧密。

2.2.4投标人销售给采购人的禽蛋应新鲜,大小均匀,无异味,色泽光滑,无破损。奶制品符合国家GB2761-2017《食品安**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2017《食品安**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卫生部2011年第10号公告《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GB19645-2010《食品安**家标准 巴氏杀菌乳》。酸奶符合国家GB2761-2017《食品安**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2017《食品安**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卫生部2011年第10号公告《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GB19645-2010《食品安**家标准 巴氏杀菌乳》。

2.2.5所有货物必须在保质期内,且生产日期距供货日期的日历天数不得超过保质期日历天数的1/2;保质期不足3日或者保质期不能明确的,供货日期应当为生产日期当日。因豆制品类保质期短,保证供应当天生产的豆制品。

2.2.6需保证所提供的鲜肉类、生禽、鲜水产、蔬菜种类等的多样性和季节性,以保证新鲜度。货物必须符合卫生,不得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并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物品进入供货品中。

2.2.7属于“SC”认证范围的产品,必须通过“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供货时要提供SC认证、****管理部门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

2.2.8包装食品:包装箱完整,同时包装箱要印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家名称、厂址、出厂日期、产品合格证、保质期限、产品成份、厂家电话号码。散装食品: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管理部门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包装袋使用食品专用包装袋,并密封包装,包装袋留有不少于1/3的透明区域,可以直观观察内容物感官状态。货物的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采购人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已拆封的商品。如配送货物的卫生、质量及包装不符合《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2.2.9所供所有产品严禁为转基因产品;严禁供应进口畜肉、水产品、禽肉等产品及制品,严禁供应进口冷链食品。

2.2.10所有所投产品、生产原料、产地均可追溯。

2.2.11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此项目分包、转包,如出现上述情形,将被立即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2.12成交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成交供应商提供以下食品,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取消供货资格,成交供应商应承担人民币5000元违约金,违约金从供货结算款内扣除。并追究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2.2.12.1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2.2.12.2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2.2.12.3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2.2.12.4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2.2.12.5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

2.2.12.6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2.2.12.7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2.2.12.8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2.2.12.9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2.2.12.10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2.2.12.11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2.2.12.12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2.2.13配送要求

2.2.13.1成交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所有运送货物的装卸、搬运、分类整理等工作。

2.2.13.2采购人如因特殊情况需加送食材时,投标人务必按需准时送达,不得推诿延误。

2.2.13.3供货产品不符合质量、规格、订单要求的应及时进行调换,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提出的食材补充、调换要求后,须在1小时之内完成,不得延误、影响职工就餐。如有突发情况,无法按采购人所需食材配送,须提前与采购人进行沟通协商,不得擅自变更配送食材。

2.2.13.4成交供应商不得设置任何配送最低数量或最低金额等门槛要求。

2.2.13.5投标人应详细计划安排配送工作,防止误点错送,针对恶劣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应建立完善的应急保障措施以确保物资准时供应。

2.2.13.6如因春节市场休市等因素短期内无法保障每天配送时,成交供应商需提前告知采购人,并根据采购人的需求,双方临时商定配送时间及方式。

2.2.13.7若配送或调换不及时导致职工用餐延误或无法用餐,将追究供货商的违约及赔偿责任,成交供应商应承担人民币3000元违约及赔偿金,违约及赔偿金从供货结算款内扣除。

2.2.13.8在采购人签收之前,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属于成交供应商,货物发生遗失、损坏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2.2.13.9供货车辆及人员要固定,各项信息需提前备案,车辆需定期进行消杀,送货人员需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未发犯罪记录,持有公共卫生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证热情服务、遵规守法,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临时紧急配送调换的处置能力。

2.3定价基础

本项目供货以**路批发市场当日发布的价格为基准,不在**路批发市场发布之列的以**蔬菜水产品批发市场公布的中间参考价为参考,专用客户产品不在**路、**两地批发市场发布之列的,以**东路和**路大润发、****超市等商超同期同款商品价格为参考,其他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上述方式仍无法确定的,参照同品牌同型号京东自营、天猫旗舰店或销量排名前五的商家的非活动价格的平均价为参考议定价格,通常不高于线上价格。

3.商务条件

3.1服务期限:服务合同期限为12个月。合同履行过程中,满足控制预算40万或期满12个月中任何一项,则合同自动终止,根据实际运营情况及服务考核结果确定是否续签。

3.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付款方式:根据购买食材实际数量及金额,按月结算。

3.4服务成果验收

到货后,采购人应当及时安排验收人员按照订购商品的品名、规格、重量、数量、包装、生产日期、保质期、检验(检疫)报告等进行验收,双方确认签字,并由成交供应商开具送货单;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方要求及时调整更换,采购人也可以拒绝接收。成交供应商负责物资验收合格前的一切费用(包括运输、包装、调换等费用)。

3.5服务保障

3.5.1成交供应商以满足采购人日常供货及紧急供货要求,随时解决在服务过程中遇到的突发问题,遇到需要解决的问题时,成交供应商应当在1小时做出响应,2小时内完成服务工作。

3.5.2项目服务期间,成交供应商需指定一名主要联系人与采购人联系。若成交供应商指定联系人如果因特殊原因离职或更换电话,及时通知采购人,并指定合格的接替人员。

注:上述要求以及标注中: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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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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