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气治理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审批
河北-邯郸-魏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0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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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5-07

项目名称 废气治理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经济开发区建业大街路东3号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0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薛兆强
联系人 刘兵 联系电话 150****6061
项目投资(万元) 10 环保投资(万元) 1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05-07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在现有厂区内,对现有废气治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其中干燥工序由“活性炭纤维吸附装置”改造为“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锻药、炒药工序和膏药熬制工序由“锻药、炒药废气经湿式除尘预处理,膏药熬制废气经6级湿式高效烟气净化装置预处理后,两股废气一并引入活性炭纤维吸附装置处理”改造为“锻药、炒药废气经湿式除尘预处理,膏药熬制废气经湿式高效烟气净化装置预处理后,两股废气一并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污水处理站废气由“活性炭纤维吸附装置”改造为“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本次改造完成后可明显减少废气量排放。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干燥工序废气采取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措施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至大气中
有环保措施:
锻药、炒药废气采取湿式除尘预处理后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与膏药熬制共用)措施后通过15m高排气筒(与膏药熬制共用)排放至大气中
有环保措施:
膏药熬制废气采取湿式高效烟气净化装置预处理后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与锻药、炒药共用)措施后通过15m高排气筒(与锻药、炒药共用)排放至大气中
有环保措施:
污水处理站废气采取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措施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至大气中
固废 环保措施:
废活性炭暂存危废间,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噪声 有环保措施:
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厂区绿化,再经距离衰减后达标排放
承诺:**** 薛兆强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薛兆强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20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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