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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森林修复(含森林可持续经营)工程(富**)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 招标项目名称: |
**州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森林修复(含森林可持续经营)工程(富**)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300万元 |
| 公共**交易行业分类: |
农林工程 |
工程类型: |
其他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交易中心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6-05-07 09: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草原局 |
| 备注: |
无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 |
经办人: |
韦华乐 |
| 办公电话: |
0876-****969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经办人: |
杨开俊 |
| 办公电话: |
153****4798 |
移动电话: |
153****4798 |
详细公告内容
| 标段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州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森林修复(含森林可持续经营)工程(富**)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5-12 17:0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5-27 09:00 |
|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
(富**)开标一标书代写 |
| 开标方式:标书代写 |
网上智能开标标书代写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300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2.1项目名称:**州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森林修复(含森林可持续经营)工程(富**); 2.2建设规模:**州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森林修复(含森林可持续经营)工程(富**)10000亩,共66个小班,其中:弄歪5460.9亩,板仑933.7亩,龙迈1316.7亩,平纳1912.7亩,里拱376亩。森林修复方式为疏伐(辅:割灌除草、清除藤条、修枝),共66个作业小班面积10000亩,株数991060株,蓄积75115.63m3; 2.3项目总投资:300万元; 2.4建设地点:项目建设位于**州富**其中弄歪5460.9亩,板仑933.7亩,龙迈1316.7亩,平纳1912.7亩,里拱376亩; 2.5计划工期: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抚育工作; 2.6质量要求:施工质量符**业设计及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作业质量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具体按《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办法》中的内容和技术标准要求执行,抚育作业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的必须无条件返工直至验收合格为止; 2.7招标范围:具体工作内容以作业设计为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资质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下述要求: 3.1.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且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相关部门注册登记备案,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1.3财务要求:****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或破产状态。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公司根据具体情况提供); 3.1.4信誉要求:(1)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处于责令停业阶段;(2)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n/)”严重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上述网站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及相关承诺函)。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3.1.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林业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 |
| 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 |
(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的所有人员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提供承诺函); (2)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且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提供承诺函);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分别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声明函); (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