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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内****旅游厅《关于开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025年度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的通知》(内文旅办字〔2026〕123号)要求,我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委托各旗县****广电局****保护中心),对我盟9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2025年度传承活动开展评估。根据报送的评估考核单位意见,经我局核查审查研究形成**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2025年度传承活动评估结果建议,现将评估结果公示如下:
1.潮尔道-蒙古族合声演唱国家级传承人芒来评估结果为优秀。
2.潮尔道-蒙古族合声演唱国家级传承人苏乙拉图评估结果为优秀。
3.奶制品制作技艺(察干伊德)国家级传承人陶高评估结果为合格。
4.祝赞词国家级传承人德力格尔评估结果为合格。
5.阿斯尔国家级传承人艾日布评估结果为合格。
6.蒙古族搏克国家级传承人哈达评估结果为合格。
7.蒙古族刺绣国家级传承人孟根其其格评估结果为合格。
8.蒙古族服饰国家级传承人其木格评估结果为合格。
9.蒙古族长调民歌(乌珠穆沁长调)国家级传承人斯琴格日乐评估结果为合格。
公示时间:2026年5月7日至5月9日(3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单位、个人,均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反映。反映问题需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写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受理时间:09:00—12:00;14:30—17:30
联系电话:0479-****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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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