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招标概况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宿舍楼、教学楼、运动场建设项目已由****委员会以光发改【2025】45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2505-411522-04-01-492798,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县)交易平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投标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概况
2.1、项目名称:****宿舍楼、教学楼、运动场建设项目设计
2.2、项目编号:
2.3、项目概况:主要建设教学楼、宿舍楼及运动场,项目总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建设教学楼1栋5层,框架结构,6000平方米;建设宿舍楼2栋、5层框架结构,10000平方米,均为地上建筑;运动场一座,面积5500平方米,包含篮球场、排球场等。
2.4、建设地点:****校内。
2.5、设计费最高限价:110万元。
2.6、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等各阶段的设计相关工作及其后续服务内容。
2.7、服务期限:60日历天。
2.8、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通过招标人和相关部门的审查。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0、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1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其中评标办法:合格制+综合评审,定标方法:核查随机法。
2.11、本次招投标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实行远程异地评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级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需具有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3.3、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3.1被列入**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3.3.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3.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3.4投标所用资质项在**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标书代写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查询信息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二、 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提高招标文件编制的科学性和公正性,确保招标活动顺利进行,现对《****宿舍楼、教学楼、运动场建设项目设计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进行预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和建议。
三、 公示内容
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投标人须知;2、评标办法;3、定标办法;4、技术标准和要求;5、投标文件格式。
四、 公示期限
1、公示开始时间:2026年5月8日(**时间)
2、公示截止时间:2026年5月10日(**时间)标书代写
3、公示期:3日
五、 意见反馈方式与要求
1、反馈主体:潜在投标人、专家及其他利害关系人。
2、反馈内容:对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中存在的不明确、不清晰、歧视性、排他性条款或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和建议。意见应合法合规、理由充分、表述清晰、具有可操作性。
3、反馈形式:请按以下要求提交:
3.1 书面形式:填写《**县招标文件预公示意见反馈表》(见附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单位)或个人签名(如为个人)。
3.2 电子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邮件主题请注明“[项目名称]招标文件意见反馈+反馈单位/个人名称”。
3.3 反馈渠道:
邮寄地址:****花园北门**新宇,邮编465450
现场提交:****花园北门**新宇
电子邮箱:****@163.com
4、截止时间:反馈意见必须在公示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址或邮箱(以邮寄邮戳或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形式提交的意见将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六、 相关说明
1、本次公示仅为征求对招标文件的意见和建议,不构成招标要约。招标人保留根据反馈意见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或不予采纳的权利。
2、反馈意见中请注明反馈单位/个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话、邮箱),以便必要时进行沟通。
3、对于收到的反馈意见,招标人将进行汇总整理和评估。修改后的(若有)招标文件(正式稿)将在后续发布的招标公告中正式发布。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以招标文件(正式稿)为准。
4、本次预公示及意见反馈过程不影响潜在投标人依法参与后续正式招标活动的权利。
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光****开发区3号
联 系 人:扶先生
电 话:135****3368
代理机构:****
地 址:****花园北门
联 系 人:敖女士
电 话:0376-****598
监督部门:****建设局
电 话:0376-****189
技术服务咨询:****交易中心
电 话:0376-****677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