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警务保障中心主副食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07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一、合同编号:11NMB1E662****262401

二、合同名称:********中心主副食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中心主副食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地 址:团结路1551号

联系方式:0991-****158

供应商(乙方):****

地 址:****地区**市夏马勒巴格镇13村曙光农业科技农博城18幢28号

联系方式:159****9906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畜禽水产类采购项目(4包)
数量:1.00
单价(元):****3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为********中心**市区2家单位、**1家单位提供日常所需的各种新鲜畜肉、禽肉、水产品等配送服务(供应、运输、售后)
服务要求:所供新鲜食材类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保证来源正规,供货时确保每日新鲜。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将根据中标供应商第一年服务和诚信履约情况经双方协商后视情决定是否续签)。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食品标准。供货单位所提供的食材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规定要求;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食材出厂标准;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并应出示质量检测书及来源,除初级农产品外的其他货物交货时保质期不少于预包装食品标识标注时间的三分之二(即:保质期12个月,所供产品保质期不少于8个

2.合同金额(元):****3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4月2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5月0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






附件信息: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5-07
合同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警务保障中心主副食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合同公告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