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烘干厂房项目监理(二次)
三、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名称:****
中标单位地址:**省**市弋****科技园6#楼04室1层
中标金额:427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烘干厂房项目监理(二次)
服务范围:****烘干厂房
服务要求:监理单位全权负责现场质量、安全、工程进度的管理,工程进度款的审核 , 并按“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原则和国家 有关监理细则规定要求做好监理工作。
服务时间: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工程保修期满。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交)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
服务标准:监理工作深度按相关规定和监理规范要求执行。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坤、单志友、许小健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政府性项目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付费参考标准》,3000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项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3、供应商业绩:1.******公司主厂房总承包监理服务;2.**悠派护理****公司年产1.5万吨水刺无纺布**项目2#车间。
4、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联系电话:159****0645。
5、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汤沟镇马圩村大鲁自然村2号
联系电话:177****19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金玺商务写字楼、绿地**会A座
联系方式:159****0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话:159****0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