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专家征集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评审工作专业性、公正性和权威性,保障项目评审质量,防范评审风险,****(曾用名:****棚户区******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专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专家组工作内容
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参与评标(评审)、专项论证等工作。标书代写
二、征集范围
总规模控制在200人以内,根据业务需要,按以下专业领域征集:
1.工程类:规划、投资策划与决策、勘察、设计、监理、工程造价、项目管理(含代建)、工程施工、其他工程等;
2.货物类:机电产品类、化工材料及其制品、建筑材料、车辆、消防、检测设备、文艺设备、体育设备设施、文物和陈列品、家具和用具、无形资产、其他类等;
3.服务类:勘察与调查、公共咨询、经济管理、工商管理、金融、法律、修理、租赁、交通运输与物流、节能服务、高新技术服务、生态环境治理服务、农业服务、专业技术服务、房地产服务、商务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服务、其他服务等。
三、征集条件
1.具有《**省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资格证书》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书》;标书代写
2.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
3.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4.熟悉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规定;
5.能够认真、客观、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各项职责;
6.年龄在7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评标工作;标书代写
7.没有经济及其他犯罪记录或被取消相关专业资格等不良记录;
8. 满足《****办公厅关于印发**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21〕54号)或《****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3〕5号)文件相关资格要求。标书代写
四、其他事项
(一)专家被抽中后,连续三次(含迟到超过半小时)不能参加评审、专业咨询等工作,后续将不再安排其参与评审或咨询工作。
(二)专家答应参加评审,其后又因其他原因不能参加评审或咨询工作,造成评审或咨询工作延误的,后续将不再安排其参与评审或咨询工作。
(三)在评审或咨询过程中存在明显错误的,两次以上后续将不再安排其参与评审或咨询工作。
(四)在评审或咨询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及其他招标投标活动中违法而受处罚或刑事处罚的,一经发现后续将不再安排其参与评审或咨询工作,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处理。
五、应征时间
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5月15日
六、应征方式
凡符合应征条件者,在规定的应征时间内,通过以下方式报名:
1.网上递交:将专家申请表(附件1)、专家承诺书(附件2)、专家基础信息(附件3)、身份证扫描件、在有效期内的评标专家资格证书(《**省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资格证书》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书》)电子版、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等相关证明资料发送至****@163.com电子邮箱,邮件标题请以“姓名+应征”命名。标书代写
2.现场递交:专家携带身份证、专家申请表(附件1)、专家承诺书(附件2)、专家基础信息(附件3)、《**省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资格证书》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到**区东秀一路200号进行报名。标书代写
资料若未按要求提交,将不予通过,资料完整提交并经审核通过后,纳入各专业领域专家组。
七、征集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征集公告在《**区门户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征集人: ****
地 址: **市**区东秀一路200号
联系人: 蔡先生
电 话: 028-****7877
附件:1.专家申请表
2.专家承诺书
3.专家基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