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一期已由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召发改【2023】35号,项目代码:2301-411321-04-05-874110,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定标方式:核查随机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一期
2.2项目编号:****
2.3建设地点:**县境内
2.4项目概况:1、水源地保护区设置隔离防护工程3.66km;增设桥梁防护栏杆0.86km,增设桥梁防抛网0.86km;**桥梁事故导流槽0.86km;**事故应急池3座。2、水质监测及监控设施1套,并配套水质监测****实验室。
2.5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7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注册于中华人民**国境内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成员方均应提供)
3.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应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拟任本工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等主要参建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任职,投标时需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附在投标文件中(若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材料一律不予认可);标书代写
3.4投标人及相关执(从)业人员、委托代理人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信用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截图并加盖公章);相关执(从)业人员应是本单位正式员工(同时具有养老保险证明、劳动(务)合同、工资关系,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和工资关系);标书代写
3.5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应不超过2个(含联合体牵头人),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1)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或组织,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成员方之间的分工,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资质须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承担相应工作的资格条件和能力,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网上下载文件即可,投标保证金等费用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办理,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相关资料,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在投标文件中附加盖各自公章的原件扫描件),投标文件其余电子签名、电子签章等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涉及资格要求的相关内容(营业执照、资质要求、财务要求、信誉要求)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涉及承诺的相关内容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
3.6投标人近三年度(2022、2023、2024)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3.7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中国政府采购网(标书代写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3.8 投标人须出具2023年以来“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出具时间应是开标前1天(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为准);标书代写
3.9投标人公开的信用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提交的相关材料弄虚作假的,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中标人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10本次招标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3.1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标书代写
3.12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市场主体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3.13投标人应提供主要参建人员(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签字备案表,载明姓名、拟任职务、个人身份信息等内容,并由本人亲笔签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企业诚信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投标,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cn下载专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企业办理诚信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4.2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CA锁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须先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实体锁之后,凭其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标证通数字证书/CA锁数字证书办理请参****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主体登录页面相关引导内容。
4.3投标保证金交纳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转账、电子投标保函、保证金免缴、减半缴纳、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五种方式(任意符合其中一种即可)。
(1)转账
投标企业需严格按所投项目标****银行账号交纳保证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打入指定账户;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企业主体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交易中心电****银行数据为准;系统未显示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交纳均视为未缴纳保证金,不能参加开标活动。标书代写
(2)电子投标保函
****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业务管理“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平台、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开标时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出具电子投标保函的,视为未缴纳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开标活动。标书代写
(3)保证金免缴
纳入**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A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告之日前,****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可免缴投标保证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价的信用等级或第三方(商业)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与我市建筑业信用评价结果享受同等待遇;省住建厅公布的信用评价优秀等级企业视同AAA级。
上述所有投标企业在参与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将企业所获取信用评级的文件依据原件录入“**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的【企业奖惩】栏目中,方可享受保证金免交政策。标书代写
(4)保证金减半缴纳
纳入**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告之日前,****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保证金减半提缴。
上述所有投标企业在参与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将企业所获取信用评级的文件依据原件录入“**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的【企业奖惩】栏目中,方可享受提缴投标保证金减半政策。标书代写
(5)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
按照《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通知》(宛公管办【2021】2号)文的要求,在**市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和物业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以投标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
4.4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
4.5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5月8日08:30分至2026年5月28日09:30分。潜在投标人注册成功后,即可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5、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5月28日09:30(**时间);标书代写
5.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3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电子标服务
5.3、本项目投标人需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U盘等,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未在规定时间解密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
5.5、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或网络问题等情况,无法及时解密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省﹒****分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县**镇中华路65号
联系人:李普
联系方式:150****3779
行政监督部门:****水利局
地址:**县**镇中华路291号
联系人:马全伟
电话:0377-****1998 ****206244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车站路660号(车站路与七一路交叉口向北60米路东四楼)
联系人:高朋林
联系电话:186****8338
项目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