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提取建设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项目编号:****)
一、招标条件
******地区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提取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已筹集到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地区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提取建设项目(二次)
2、招标范围:根据《****民政局等5部门 关于规范“个人身后一件事”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提取工作的通知》(青民[2025]57号)的要求对接“**个人身后一件事”平台,为符合条件的已故存款人账户办理线上小额存款提取业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免费维保期:系统自终验之日起免费维保期三年。
4、实施周期:3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提供一份自2023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金额10万元及以上的已故存款人小额提取项目合同,需提供付款发票或付款凭证复印件、发票提供可用于核验真伪的发票显示信息,****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上可查,开票时间要求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30天,合同需包含首页、服务或产品内容页或合同服务内容相关证明材料、签订时间页(如未体现签订日期,则属于无效案例)、甲乙方盖章页,评标现场还需提供合同原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原件或中标(成交)公示截图,需带网址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合同为电子合同须同时提供电子合同彩色扫描件及电子合同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备查,如未提供以上证明材料,资格业绩不予认定;
3、投标人须具有开标前六个月内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标书代写
4、投标人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票样;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6、投标人信誉:投标人财务及经营状况良好,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内(2023年01月01日至今)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违约行为。投标人应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cn)等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7、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如有)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投标人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址:www.****.com)进行供应商注册、完善信息、搜索该项目进行项目填报(不必办理CA锁),项目填报成功后,方可联系招标代理采用现场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该项操作将影响中标公示的发布,各投标人务必确保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填报成功,因未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填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标服务
2、现场获取
现场获取须提供投标响应函、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一份自2023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金额10万元及以上的已故存款人小额提取项目合同,需提供付款发票或付款凭证复印件、发票提供可用于核验真伪的发票显示信息,****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上可查,开票时间要求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30天,合同需包含首页、服务或产品内容页或合同服务内容相关证明材料、签订时间页(如未体现签订日期,则属于无效案例)、甲乙方盖章页,评标现场还需提供合同原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原件或中标(成交)公示截图,需带网址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合同为电子合同须同时提供电子合同彩色扫描件及电子合同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备查,如未提供以上证明材料,资格业绩不予认定,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如有)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投标人开标前六个月内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一般纳税人证明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票样(已使用)、投标人信誉查询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报名缴费凭证加盖公章,报名时需携带上述文件原件,并另行准备一套加盖公章复印件,****公司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标书代写
响应函格式自行设计内容,应包括:①投标人全称;②投标人企业简介;③投标授权代理人姓名、联系手机、电子邮箱、开票信息。
3、电子邮件获取
采用电子邮件形式获取的,须将现场获取提供的文件、公告附件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成,经彩色扫描后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163.com。
4、报名及标书费缴纳时间:2026年5月7日08时30分至2026年5月13日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5、地点:****大学西门1012-306。
6、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7、投标人用于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联系人不得随意更换。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相关的澄清、修改、资料、通知等信息均通过此联系方式发送至投标人,逾期不予确认回复的均视为投标人已收到相关信息,若因登记的联系方式有误、通讯障碍、无人应答或未及时查阅等因素给投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
备注: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无投标资格。获取招标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29日14时00分。
递交地点:**市**区**路88****广场西门负一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5月29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市**区**路88****广场西门负一楼开标室。
七、发布媒介
1、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om) 、(www.****.cn)、**省采购与招标网(www.****.cn)、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com)同时发布。投标人因其他网站转载造成的损失,****公司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开户名:****
开户行:**银行****支行
银行账号:817********1006572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北路137A号
联 系 人:徐经理
电 话:0631-****993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大学西门1012-306
联 系 人:张婷婷、乔一凤
电 话:0535-****913
电子邮件:****@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