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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县晶临光伏杨店乡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工程项目(220KV送出线路) |
| 项目类型 | 电力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公司 |
| 监测单位 | / |
| 地理位置 | **省-**市-**县 |
| 说明 |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和《关于印发**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皖水保函〔2023〕500号)等相关规定,2026年4月21日,****召开**县晶临光伏杨店乡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工程(220kV送出线路)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 验收组成员查看了工程现场及影像资料,查阅了查阅了工程技术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水土保持监测单位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单位关于水土保持建设情况、水土保持监测情况、水土保持监理情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的汇报,以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施工等单位的补充说明,经质询、讨论,形成了**县晶临光伏杨店乡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工程项目(220KV送出线路)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意见。 **县晶临光伏杨店乡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工程(220kV送出线路)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