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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项目简要描述 | ****环境局要求,在2026年5月25日之前,完成公司磷酸一铵/磷酸二铵/硫酸三个尾气排放口共9个监控视频安装和联网到生态环境部门,通过环保部门的验收 |
| 服务采购详细要求 | 无 |
| 交货地址 | **六国厂区 | |
| 报价是否含税 | 是,说明: 如实填报 | |
| 报价备注 | 可不填写 | |
| 发票要求 | 专票 | |
| 报价有效期 | 不填写 | |
| 是否上传报价单 | 是 | |
| 报名供应商要求 | 本项目接受已在平台注册通过,且满足本公告要求的所有供应商 | |
| 供应商邮箱 | 非必填 | |
| 是否允许自然人报价 | 否 | |
| 补充说明 | 1.安装及售后维保人员,必须在2小时内赶到现场并处理问题。2.不得外包及转让他人施工售后。3.设备要符合相关部门参数要求,并配合接入相关平台,至正常运行。 | |
| 1 | 违约责任 | 成交供应商延迟交货或提供商品服务不满足公告所列要求的视为违约,需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采购方有权取消其为成交供应商。 |
| 2 | 交货时间 | 2026年5月25日之前完**装 |
| 3 | 付款方式 | 可协商 |
| 报价须知 | ****环境局关于做好 固定污染源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监测条例》要求,进一步加强固定污 染源监管,防止人为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的正常运行,保障自动监 测数据真实、有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按照《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第二十一条“自行监测的主要监 测点位应当按照规**装、使用可以获取监测活动过程和监测设 备运行情况的视频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 关部门联网”规定,全市排污许可证中有自动监测要求的排污单 位(附件1)应在自动监测点位的相关位置安装视频监控。各县 市区分局在审核辖区企业自动监测验收备案资料时,应将企业自 建视频监控作为备案要求之一。视频监控技术参数要求参照《生 ****办公厅关于加强技术防控提升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质量 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24〕214 号)及《公共安全视频监控 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 28181)执行。 具体安装点位和要求如下: (一)涉废水排放企业 — 2 — 总排口:安装点位监视画面需覆盖自动监测采样区、巴歇尔 槽排放至管网全段,否则,应增加1 个监控点位,补充未监控区 域;摄像机需固**装在废水排口正上方。 自动监测站房:摄像机拍摄范围应包含站房门、自动监测设 备、数采仪等关键设施设备;被拍摄区域应占整个站房面积的 75%以上。 (二)涉废气排放企业 排放口:安装在厂区内合适地点,监视烟囱顶部,能看清烟 囱顶部排出烟雾的基本状况。 自动监测站房:摄像机拍摄范围应包含站房门、自动监测设 备、数采仪等关键设施设备;被拍摄区域应占整个站房面积的 75%以上。 采样口:安装于采样平台,摄像机需斜对准烟囱采样口处安 装,可以拍摄对采样口的人工运维等活动。 二、时间要求 已自行建设安装视频监控的排污单位,对照《监测点位视频 监控技术参数》(附件2)开展自查,不满足该参数要求的,应 于5 月25 日前完成整改;未自行建设安装视频监控或仅安装省 厅智能(视频)监控的排污单位,应按照参数要求,于5 月25 日前完成建设。企业端视频监控建设完成后,根据市级有关平台 开发进度适时接入。 附件:1.视频监控建设点位清单 2.监测点位视频监控技术参数 ****环境局 2026 年4 月9 日 — 4 — 附件2 监测点位视频监控技术参数 一、监控范围 采样监测点位视频监控设施应能监控所有采样探头、监测 孔、监测及运维活动。站房内视频监控设施应能监控自动监测分 析仪表、数据采集与传输装置、标准物质存放区域等可能影响监 测数据质量的关键部位。 二、摄像机性能 (一)图像分辨率不低于200 万(1920×1080)像素,图像 帧率不低于60Hz:30fps。 (二)具备动态捕捉、逆光补偿、夜视、联网传输及断网重 连功能。 (三)具备协议字符叠加功能。 (四)支持H.264、H.265、Smart264、Smart265 等视频压 缩标准。 (五)支持远程调焦、聚焦、调整光圈等功能。其中废气排 放口视频监控光学变倍不小于20 倍,以看清烟囱排口基本状况 为标准。 三、存储要求 (一)视频数据存储在现场的硬盘录像机中,存储时限不少 — 5 — 于1 年。 (二)硬盘录像机应支持H.264、H.265、Smart264、Smart265 等视频解码格式,具有录像、浏览、检索、回放、下载、录像标 记、录像锁定等功能。 (三)不少于2 个百兆以太网口,不少于1 路HDMI、1 路 VGA 输出,支持1920×1080 以上分辨率视频输出显示。 四、联网 (一)视频监控设施应与市级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实现视频 数据实时传输或远程访问。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均应具有访问权 限。 (二)参照《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 控制技术要求》(GB/T 28181)联网,确保信息共享互通、安全 可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