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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区蔡坑110千伏外部供电线路工程 |
| 项目类型 | 电力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市长****公司 |
| 监测单位 | 无 |
| 地理位置 | **省-**市-**区 |
| 说明 |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水利部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第二章第八条之规定“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后,及时在其官方网站或者其他公众知悉的网站公示水士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公示时间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现将****区蔡坑110千伏外部供电线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4月13日-2026年5月12日 联系人及电话:韩/0797-****982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