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05-07
| 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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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川沙新镇2023年生态清洁小流域河道综合整治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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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来源 |
区级财力-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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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内容 |
为改善人居环境,进一步提升河湖水系治理、水土保持监管、生态修复等水平,川沙新镇对涉及的镇管、村级及其他河湖共计218条河段进行了综合整治,施工内容包括修建护岸、箱涵、管涵、桥梁,疏浚污泥,配置斜坡绿化,水生绿化等,范围涉及主**部分区域(北至瞿家港,南至虹桥港,西至华东路,**川沙路)、会龙村、新吉村、汤店村及新浜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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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有关事项 |
服务类型 |
工程造价咨询 |
服务金额 |
18.0000万元 |
| 报价参考依据 |
按《**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和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沪建计联〔2005〕834号、沪价费〔2005〕056号文规定的工程造价收费标准执行。本项目竣工结算审价服务预算金额为18万元。审价服务费按最终的送审金额或下浮率为计费基础,并参照供应商的中标下浮率按实结算。 |
一年多签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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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时限 |
180 |
截止报名时间 |
2026-05-14 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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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价开始时间 |
2026-05-14 10:00:00 |
报价结束时间 |
2026-05-18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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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质等级要求 |
无要求 |
人员资质 |
注册造价工程师: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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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否定性条件 |
(一)在中介集市报名前3个月内存在1次记入一般不良诚信档案行为的; (二)在中介集市报名前1年内存在2次记入一般不良诚信档案行为的; (三)在中介集市报名前2年内存在1次记入严重不良诚信档案行为的; (四)在中介集市报名后中介服务合同签订前,存在记入一般或者严重不良诚信档案行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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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避情形 |
(一)参与同一项目采购的不同中介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 (二)中介服务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委托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配偶、直系血亲(含拟制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三)其他应当回避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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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取方式 |
择优选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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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信息 |
项目联系人 |
曹莉 |
项目联系方式 |
****9373 |
| 采购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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