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养老服务供给质量与专业化水平,创新“公建民营”运营模式,****就****服务中心项目,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优质养老服务运营方。现将该项目运营服务需求公示如下,欢迎社会各界广泛参与。
一、项目情况:
****服务中心位于乐贤街道**墅小区养老配建用房,面积约1618.97㎡,共四层,设接待大厅,办公室,厨房、餐厅和功能室,可供20-30人同时就餐或娱乐。
二、需求对象: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经营范围含“养老服务”“老年人养护服务”等相关内容。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纳税与社保缴纳记录。
3.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重**全责任事故、无失信惩戒记录。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1.具备2****服务中心运营管理经验,提供至少1个同类项目成功案例(合同复印件)。
2.拥有稳定专业团队:持养老护理员、康复师、营养师、社工师等资格证人员不少于10人。
3.具备履行合同所需资金、设备、专业技术与风险防控能力,提供财务状况证明与服务能力承诺。
三、运营年限:
5年(如年度评价不合格不整改达标则终止合约;合同期满,同等条件可优先续约)。
四、其他要求:
1.运营方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前3年免租,后续租金根据运营质效,按市场评估价为准,物业费自付;
2.运营方均需满足并符合国家或地方对养老服务的相关要求及准则,不得从事养老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不得出租、出借、****中心资产,****中心资产进行抵押、融资、贷款等活动,不得私自转让、转包、分包以及委托他人运营;
3.运营方独立承担运营过程中的债权债务、经济、安全等法律责任;运营方负责合同期内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保养和改造更新,****中心发生的运营成本;
4.运营方须委派专门的项目负责人,每周对运营情况进行督查,凡遇紧急情况,须按招标人要求及时到达现场,做好善后处理工作,避免造成不良后果;
5.设置功能区开展的有关服务应****管理部门的审批或资质许可后方可投入运营;
6.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食材费用、设备购置、低值易耗品费用、水电气能耗费用、人员薪酬、日常维护修理费、网络通信费用、办公费用、物业费用、保险费用、员工服采购费用、税金等费用均由运营方自行承担。运营方根据运营管理需要自行购买的设备设施在合同期满后归运营方所有;
7.运营期间不得从事噪音、污染、扰民的相关活动。
8.运营******区****中心的示范引领、实训培训、品牌推广等职能,积极开展公益志愿服务。运营方可利用自身**及服务优势,****社区,****社区老年人提供便捷、可及的养老服务。
9.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接受民政部门、街道办事处等有关部门的监管。
五、申请文件说明:
1.运营申请书;
2.自制项目运营方案以及其他相关养老机构运营案例文本;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4.廉洁承诺书一份加盖公章;
5.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需标明经营范围);
6.其余养老服务行业资质文件或相关证书;
文件份数:正本一份。
六、主要服务内容:
采取无偿、低偿、社会化普惠收费的方式,为辖区及周边提供照护、助餐、健康促进、智慧养老、家庭支持、文娱教育等养老服务项目。在此基础上,可根据自身条件拓展开展助洁、助医、助行、代办、康复护理、老年教育等服务项目。
七、服务年度考核要求:
为保障养老服务质量,规范运营管理,将对服务商开展年度评价,评价结果与运营续约直接挂钩,评价合格方可继续运营,不合格将按合同约定整改,整改仍不合格将终止运营合同。评价内容及标准参考《******区****社区养老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执行(相关政******区民政局)。
八、其他说明
本需求公示时间为2026年5月7日—11日,若有意愿的在2026年5月11日前(含11日)可提交运营申请书、运营方案等申请文件到****,期间任******区民政局,我局将择优选择。
地 址:****3****办公室
电 话:0832-****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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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