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4-21 00:00
根据《**市万峰湖保护条例》,万峰湖保护范围包括保护区和控制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由县水务局牵头,负责万峰湖划定控制区。我局牵头起草了《**市万峰湖控制区划定成果(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时间为2026年4月21日至2026年5月21日。有关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一、电子邮箱:****@163.com。
二、书信地址:**省**市**县云贵路327号。
三、电话/传真:0874-****609。
附件:**市万峰湖控制区划定成果(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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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1日
按照《中华人民**国水法》《中华人民**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市万峰湖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现将**市万峰湖控制区(**县域)划定成果予以公告。
一、划定依据
根据经批准的《****电站技施设计说明》、《****电站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报告》等组织划定。
二、划定范围
**市万峰湖保****水电站管理范围,控****水电站保护范围。
保护区为781.00米土地征收线以内的区域。
控制区为保护区边界线外延150.00米划定的区域。
**市万峰湖(**县域)保护区面积11.12平方公里,控制面积15.61平方公里。
三、划定成果
控制区成果采用1985国家基准高程、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相关数据需与****联系获取并签订保密性协议,联系电话0874-****364。
四、管控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国水法》《中华人民**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市万峰湖保护条例》载明的禁止性条款执行。
本划定成果公告后,****政府划定成果(公告)冲突的,按市级执行。
****关于《**市万峰湖控制区划定成果》的起草说明
根据《**市万峰湖保护条例》,万峰湖保护范围包括保护区和控制区。按照2026年4月7日,****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市万峰湖保护条例》的通知,由县水务局牵头,******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分局,****政府配合负责万峰湖划定控制区。
县水务局结合市情县情和工作职能,遵循保护优先、防治结合、综合利用的原则,建议不再重新组织划定万峰湖保护区和控制区,****电站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作为万峰湖保护区和控制区。
经征求万峰湖划定控制区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自然**、农业农村、林草、交通运输、生态环境部门和鲁布革乡意见,上述配合单位均同意:一是**市万峰湖保****水电站管理范围,控****水电站保护范围。二是保护区为781.00米土地征收线以内的区域。三是控制区为保护区边界线外延150.00米划定的区域。**市万峰湖(**县域)保护区面积11.12平方公里,控制面积15.61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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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