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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622MA2RREBL2F | 建设单位法人:**娜 |
| 杨可可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开发区 |
| ****开发区纬五**侧、经二路东侧、经三路西侧 |
| 羽绒水洗生产线及配套设施技术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31-羽毛(绒)加工及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941-C1941-羽毛(绒)加工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开发区纬五**侧、经二路东侧、经三路西侧 |
| 经度:116.54249 纬度: 33.18683 | ****机关:******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12-10 |
| 蒙环表〔2025〕5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3-08-2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0 |
| 35 | 运营单位名称:**** |
| ****1622MA2RREBL2F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622MA2RREBL2F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704MADYGGLN4P | 竣工时间:2026-01-1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3-0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4-0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hangyezixun/463.html |
| 本项目属于技改项目;C1941 羽毛(绒)加工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属于技改项目;C1941 羽毛(绒)加工 |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拟投资2700万元,****开发区纬五**侧、经二路东侧、经三路西侧建设“羽绒水洗生产线及配套设施技术改造项目”。总占地面积50569.6m2,厂区现有项目原料为干毛,加工产品的羽绒均为粗洗绒,本次技改主要是原料毛改为湿毛,重新购置水洗线,并增加两条羽绒精洗线,将部分粗洗绒加工为精洗绒,配套建设给排水、变配电等附属工程,建成后可形成年产粗洗羽绒600t、精洗羽绒2400t、毛片10000t、羽毛粉7000t、羽绒制品20万套的生产能力 | 实际建设情况:****拟投资2700万元,****开发区纬五**侧、经二路东侧、经三路西侧建设“羽绒水洗生产线及配套设施技术改造项目”。总占地面积50569.6m2,厂区现有项目原料为干毛,加工产品的羽绒均为粗洗绒,本次技改主要是原料毛改为湿毛,重新购置水洗线,并增加两条羽绒精洗线,将部分粗洗绒加工为精洗绒,配套建设给排水、变配电等附属工程,建成后可形成年产粗洗羽绒600t、精洗羽绒1200t、毛片6000t、羽毛粉0t、羽绒制品0万套的生产能力 |
| 阶段性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水毛→毛池→粗洗→甩干→烘干→冷却→分毛→提绒→拼堆→高分绒精洗→甩干→烘干→冷却→拼堆→细分绒→拼堆→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水毛→毛池→粗洗→甩干→烘干→冷却→分毛→提绒→拼堆→高分绒精洗→甩干→烘干→冷却→拼堆→细分绒→拼堆→成品 |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水: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处理站处理后接管进入**县污水处理二厂。废水排放按照《报告表》确定的标准执行。 废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治理措施。项目烘干、冷却等工序产生的废气密闭收集经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分毛、拼堆、分绒等工序产生的废气密闭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废气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执行标准按照《报告表》确定的标准执行。废气排放口按照规范要求设置环保图形标志和采样孔。加强生产过程中的密闭操作,最大限度的降低无组织废气排放。 噪声: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营运期合理安排生产时间,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基础减振等切实可行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噪声排放按照《报告表》确定的标准执行。 固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运营期固废的管理工作。按要求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和危废暂存间,固体废物尽可能实现**化利用,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统一处置;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存放,并进行综合利用;生产过程中生产设备产生的废润滑油(桶)、废浆料(桶)、废活性炭等属危险废物,须按要求在规范的危废暂存间存放,并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留存记录备查。针对运营中生产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及浮渣须按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技术和标准进行毒性鉴别,根据鉴别结果决定其最终处置方式。如果属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规定,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并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作最终处置;如果不属危险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规定进行贮存、处置。生产中若发现《报告表》未识别的其他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进行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锅炉排水和纯水制****处理站处理****处理站)与生活污水合并排****处理厂。 废气:烘干、冷却废气密闭收集后经生物除臭装置(TA001、TA002、TA006、TA007、TA008)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1、DA002、DA006、DA007、DA008)排气筒排放;分毛、拼堆、分绒粉尘密闭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低氮燃烧后通过15m高(DA004、DA005)排气筒排放(2台锅炉,一用一备,分别设置一根15m高排气筒);污水处理站产臭装置废气密闭收集后经TA003“碱液喷淋+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 噪声:采用厂房隔声、选择低噪设备、设备基座固定减振等措施进行降噪。 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包装袋、污泥、废包装桶外售处置;废机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 废水:锅炉排水和纯水制备浓****处理站处理。 废气:5条烘干、冷却生产线分别配套一套废气治理设施,各配备一根15m高排气筒。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28.314 | 42.7992 | 0 | 0 | 28.314 | 28.314 | |
| 0 | 0.941 | 4.7179 | 0 | 0 | 0.941 | 0.94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72 | 0.842 | 0 | 0 | 0.72 | 0.72 | / |
| 0 | 0.075 | 0.129 | 0 | 0 | 0.075 | 0.075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锅炉排水和纯水制****处理站处理****处理站)与生活污水合并排****处理厂 | **县污水处理二厂接管标准和《羽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1-2008)的较严者 | 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锅炉排水和纯水制****处理站处理****处理站)与生活污水合并排****处理厂 | 在验收检测期间,本项目污水总排口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总氮、总磷、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结果满足**县污水处理二厂接管标准和《羽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1-2008)的较严者 |
| 1 | 烘干、冷却废气密闭收集后经生物除臭装置(TA001、TA002、TA006、TA007、TA008)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1、DA002、DA006、DA007、DA008)排气筒排放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烘干、冷却废气密闭收集后经生物除臭装置(TA001、TA002、TA006、TA007、TA008)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1、DA002、DA006、DA007、DA008)排气筒排放 | 在验收检测期间本项目烘干废气排放口1#、2#、3#、污水处理站出口的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限值与要求 | |
| 2 | 天然气燃烧废气低氮燃烧后通过15m高(DA004、DA005)排气筒排放(2台锅炉,一用一备,分别设置一根15m高排气筒)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皖大气办【2020】2号)中的相关限值要求 | 天然气燃烧废气低氮燃烧后通过15m高(DA004、DA005)排气筒排放(2台锅炉,一用一备,分别设置一根15m高排气筒) | 在验收监测期间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皖大气办【2020】2号)中的相关限值要求 | |
| 3 | 污水处理站产臭装置废气密闭收集后经TA003“碱液喷淋+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限值与要求 | 污水处理站产臭装置废气密闭收集后经TA003“碱液喷淋+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 | 在验收检****处理站出口的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限值与要求 |
| 1 | 采用厂房隔声、选择低噪设备、设备基座固定减振等措施进行降噪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 采用厂房隔声、选择低噪设备、设备基座固定减振等措施进行降噪 | 在2026年01月27日至01月28日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昼间检测结果为53-59dB(A)、夜间检测结果为43-48dB(A),厂界东、厂界南、厂界西、厂界北4个监测点位两日厂界噪声昼间、夜间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
| 1 |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运营期固废的管理工作。按要求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和危废暂存间,固体废物尽可能实现**化利用,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统一处置;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存放,并进行综合利用;生产过程中生产设备产生的废润滑油(桶)、废浆料(桶)、废活性炭等属危险废物,须按要求在规范的危废暂存间存放,并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留存记录备查。针对运营中生产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及浮渣须按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技术和标准进行毒性鉴别,根据鉴别结果决定其最终处置方式。如果属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规定,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并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作最终处置;如果不属危险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规定进行贮存、处置。生产中若发现《报告表》未识别的其他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进行处置 |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包装袋、污泥、废包装桶外售处置;废机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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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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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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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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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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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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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